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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数据局

部门领导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 姓名:
    谢志彬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
    主持区数据局全面工作。
  • 姓名:
    陈黛静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分管电子政务科,协管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对接协调城运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局行政管理工作。
  • 姓名:
    周倩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分管数据要素与产业发展科、数字化推进科、数据安全合规组。负责数字产业经济、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安全及数字化转型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数据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有关数据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推动落实数字中国建设相关工作,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研究分析数据发展管理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数据领域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数据合规相关工作。

(三)组织协调数据发展管理。统筹推进数据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数据收集、治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授权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源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互联互通。

(四)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目标,建立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协调推进相关数字经济重大工程和国家、市级试点示范项目,协同做好数字经济活动监测工作,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拟订数字产业政策,协调推进数字产业布局规划,推进依托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完善数字产业发展服务体系,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五)推进相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组织拟订相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统筹推进与数据要素相关的算力、区块链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数字网络设施体系建设,指导数字基础设施管理和运营服务。指导城市物联感知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协同推进数据领域重要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六)协调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负责城市数字化转型重大政策举措的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应用推广等。组织推动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优化城市数字化生态。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七)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落实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要求,组织拟订数据领域配套制度规范。负责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协调开展数据服务行业管理,促进数商业态发展。

(八)推进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推进区级部门数字化应用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系统规划建设。负责区级数字化建设、运维、运营项目的审核和支出预算管理。

(九)在具体承担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研究拟订数据安全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数字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协同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和数据标准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落实数据领域国家安全有关工作任务。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静安区数据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安全、保密、信访、档案、会务、财务和资产管理、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数字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二)数据要素与产业发展科。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承担牵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数字产业布局规划,推动完善数字产业发展服务体系,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拟订数据要素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数据收集、治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授权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数据要素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领域配套制度规范。组织拟定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促进数据服务行业发展。

(三)数字化推进科。组织拟订城市数字化转型重大政策举措并推进落实,推进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推动落实数字中国建设相关工作,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数字化建设、运维、运营项目的审核和支出预算管理。组织拟订相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承担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拟订数字基础设施管理规范。指导城市物联感知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协同推进数据领域重要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四)数据安全与电子政务科。承担有关数据工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拟订数据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数据合规体系建设。承担数据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治工作。推进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指导跨部门、跨层级大系统和大平台建设。指导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系统规划建设。承担机关信息化规划和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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