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政府机构>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部门领导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 姓名:
    程蓓蕾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
    全面主持党组、行政工作。 
  • 姓名:
    王光荣
    职务:
    二级巡视员
    分工:
  • 姓名:
    徐礼根
    职务:
    党组委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行政审批、劳动关系、劳动监察、调解仲裁、信访稳定工作。
  • 姓名:
    瞿熙
    职务:
    党组委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人才服务、新闻宣传、保密、统战、机关党支部、机关工会工作。
  • 姓名:
    顾新斌
    职务:
    党组委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人事和工资管理、人事人才服务、双拥和老干部工作。
  • 姓名:
    陈达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居民保险、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征地养老工作。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制订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三)实施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服务就业体系,执行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执行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实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五)推动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工作。

(七)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指导区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评价和职称评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等政策,建立绩效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区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

(九)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对其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本区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统筹指导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人社部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区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办督查工作,综合协调全局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提案办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保密、信息化、对外合作交流、信访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协助党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干部队伍及人才工作。负责系统内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人员录用任免、工资福利、培训考核、出国(境)政审、老干部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拟定本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财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区促进就业等人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督查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

负责本区促进就业管理工作,拟定、实施促进就业政策。负责就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街道(镇)促进就业工作。

(五)劳动关系科

负责本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负责劳务派遣机构监管工作。负责审理劳动保障监察处理、处罚案件,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和开展听证。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协调,落实企业欠薪保障金工作。协调指导本区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调解工作。

(六)社会保障科

负责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管理指导本区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负责开展本区工伤认定和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农婚知青、征地养老等相关工作。处理社会保障有关遗留问题。

(七)事业管理科

负责开展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工作。指导推进区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聘任、考核等政策。负责本区专技人员职称(资格)评审、考试、聘任、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口支援人才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培训、专业化建设等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本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收入分配与综合分析。负责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福利等政策。负责本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

(九)人才服务科

落实市、区人才激励保障,构建人才资源开发共享平台,优化区域人才发展环境。负责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享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域人才队伍的梯度培育。

(十)产业发展科

负责引导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负责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接区政府下达的企业引进及各类经济工作目标任务。

(十一)综合审批科

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质、劳务派遣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居转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跨省市职工转移等审核工作。负责本局法制工作。负责行政服务大厅一口受理工作,落实“一网通办”改革、优化行政效能相关任务。

(十二)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制订本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划。负责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开发、职业技能鉴定。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管理。负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展示,宣传等。负责拟定本区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协调推进。


浏览器
使用说明

您的浏览器不在兼容范围内,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

您的浏览器在兼容范围内: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9.1版本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