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安区政府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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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科技经济委
-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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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司法局
- 区财政局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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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浦镇政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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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程蓓蕾职务:党组书记、局长分工:全面负责党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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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光荣职务:二级巡视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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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徐礼根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劳动关系、行政执法、调解仲裁、信访稳定、“两网工作”(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安建设、法治政府、专项办、局工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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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瞿熙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管理、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社区工作者招聘和薪酬、居民保险、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征地养老、宣传、语言文字、机关党委、机关支部、机关工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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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达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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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徐俊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促进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投资促进、企业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化建设、保密、双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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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红职务: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分工:借调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制订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三)实施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服务就业体系,执行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执行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实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五)推动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工作。
(七)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指导区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评价和职称评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等政策,建立绩效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区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
(九)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对其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本区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统筹指导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人社部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办督查工作,综合协调全局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提案办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保密、信息化、对外合作交流、信访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行政服务大厅一口受理工作,落实“一网通办”改革、优化行政效能相关任务。
(二)组织人事科
协助党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干部队伍及人才工作。负责系统内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人员录用任免、工资福利、培训考核、出国(境)政审、老干部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拟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财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促进就业等人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督查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
负责促进就业管理工作,拟定、实施促进就业政策。负责就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街道(镇)促进就业工作。
(五)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拟定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划。负责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开发、职业技能鉴定。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资质审批和管理。负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展示,宣传等。负责拟定本区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协调推进。
(六)劳动关系科
负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负责劳务派遣机构监管。负责劳务派遣、不定时工时和综合工时等劳动用工相关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集体合同备案工作。落实企业欠薪保障金工作。协调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调解工作。负责本局法制工作。
(七)社会保障科
负责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管理指导本区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负责开展工伤认定和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农婚知青、征地养老等相关工作。处理社会保障有关遗留问题。
(八)事业单位管理科
负责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工作。指导推进区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聘任、考核、工资、福利、退休等政策。负责社区工作者招聘、培训、专业化、薪酬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专技人员聘任、管理等工作。
(九)专业技术人员科
落实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措施。持续推进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评审、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各项人事考试考区责任制,优化职业资格考试服务。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培养和联系服务,落实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负责落实继续教育政策。
(十)产业发展科
负责引导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拟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负责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接区政府下达的企业引进及各类经济工作目标任务。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审批。
(十一)行政执法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组织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协调处置。负责根治欠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