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政府机构> 区投资办

区投资办

部门领导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 姓名:
    李立文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党组书记、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
    分工:
    全面负责区投资办党组工作、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属地服务科工作。
  • 姓名:
    高能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党组成员、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分工:
    负责纪检、招商引资、金融发展研究、融资服务等工作。 分管投资促进科、产业金融科工作。
  • 姓名:
    赵清元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党组成员、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分工:
    云南挂职。
  • 姓名:
    吴连娇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分工:
    负责投资促进运行研究、金融机构引进与服务、金融人才服务、金融稳增长等工作。 分管运行分析科、金融服务科工作。
  • 姓名:
    李军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分工:
    负责支部工作、协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等工作。 分管金融管理科工作。
  • 姓名:
    姚平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分工:
    负责工会工作。
  • 姓名:
    姚洁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分工:
    负责投资促进政策拟订、组织实施等工作。 分管政策指导科工作。


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投资促进、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开展投资促进和金融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等研究,积极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安商稳商等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

(三)负责统筹协调投资促进资源,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促进招商人才建设,推进优质产业项目落地。

(四)负责推进企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归集研究投资促进工作相关数据,监测分析企业经营态势和发展质量,提出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建议。

(六)负责组织开展境内外投资促进、金融建设的宣传推介工作,鼓励和吸引企业投资,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交流。

(七)负责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完善金融企业、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做好企业上市服务。促进金融机构集聚,支持业务创新和健康发展。

(八)负责推进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联动金融资源优势,加强金融对区域实体经济和产业体系建设的支持。

)牵头推进金融稳定协调工作,按照规定协助推进地方金融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信息、保密、信访、档案、会务、财务和资产管理、督办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

(二)投资促进科。

承担指导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招商引资资源信息汇总、协调配置。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研判跟踪、对接落地、数据统计、质效评估。负责统筹各类投资促进活动、投资洽谈,宣传推介区域投资环境。

(三)企业服务科。

承担指导企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组织开展服务活动,落实走访联系工作,分析服务企业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和诉求,评估服务成效。承担投资促进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

(四)政策指导科。

组织拟订投资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投资促进政策申报流程,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和申报指导。

(五)属地服务科。

负责指导楼宇和重点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楼宇和重点园区出租率、属地率的稳定和提升。承担楼宇和重点园区信息维护,开展宣传推介,落实重点园区企业统计申报。

(六)综合协调科。

负责指导安商稳商工作,研究分析安商稳商工作情况,牵头提出计划措施、工作方案。负责建立完善安商稳商工作机制,开展监测预警,协调处置问题,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七)运行分析科。

负责投资促进相关业务数据归集整理,监测分析投资促进工作开展情况、招商项目运行态势、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牵头开展涉及投资促进工作的重大规划、重要问题等研究。负责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八)产业金融科。

负责开展金融高质量发展调研,提出促进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推进金融服务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协同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统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九)金融服务科。

负责金融机构和类金融企业的引进、服务工作,组织拟金融机构和类金融企业服务政策并推动落实。支持金融企业开展业务创新,推进金融创新成果实施和应用。负责金融人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推介工作,推动与国内外金融组织合作与交流。

(十)金融管理科。

协调推进金融稳定工作,按照规定协助推进地方金融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浏览器
使用说明

您的浏览器不在兼容范围内,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

您的浏览器在兼容范围内: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9.1版本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