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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委

部门领导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 姓名:
    胡世斌
    职务:
    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 书记
    分工:
    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干部队伍、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组织科。  
  • 姓名:
    陈磊
    职务:
    主任
    分工:
    主持卫生健康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联系人事科、财务科、科教信息科。
  • 姓名:
    凌云
    职务:
    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 副书记
    分工:
    分管纪检、宣传(精神文明)、统战、武装、双拥、工会和共青团工作。联系组织科、宣传统战科。
  • 姓名:
    张少觐
    职务:
    副主任(正处级)
    分工:
    分管医政、医管、药政、社区卫生、法制、审改、综合监督和血液管理工作。联系法制监督科(医改办)、医政管理科。
  • 姓名:
    祝友元
    职务:
    副主任
    分工:
    分管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应急、基本建设和投资促进工作。联系办公室(应急办)、财务科。
  • 姓名:
    钟岭
    职务:
    副主任
    分工:
    分管爱卫办和健康促进工作以及人才学科建设、中医药发展工作、外事工作,联系健康促进科、科教信息科、中医药发展科。
  • 姓名:
    李哲
    职务:
    副主任
    分工:
    分管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精神卫生、妇幼保健管理、口腔病防治管理等工作。联系公共卫生管理科。
  • 姓名:
    周嘉婴
    职务:
    二级调研员
    分工:
    借调区基层矛盾化解组(工作组),任组长。
  • 姓名:
    杨文萍
    职务:
    二级调研员
    分工:
    协管信息化工作。联系科教信息科。
  • 姓名:
    王蔷
    职务:
    四级调研员
    分工:
    分管老龄健康和人口监测、家庭发展工作。联系老龄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以及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本区卫生健康规划、指导性意见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推进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药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并推进本区健康服务业发展。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强化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并组织相应的健康服务与管理。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负责本区卫生应急工作,编制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本区举行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健全落实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医养结合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监督上海市基本药物目录执行。负责本区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使用和临床药事管理相关工作以及合理用药监测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妇幼保健、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指导规范行政执法。
(八)负责区属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资质管理和许可准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医患纠纷行政处理工作。组织公民无偿献血。负责本区康复、护理、院前急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本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筛查和干预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建立完善本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本区免费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和发放管理。
(十)负责本区基层卫生保健、社区卫生工作,规划并推进实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卫生保健机构规范建设、运行和服务。
(十一)制订本区中医药工作发展计划,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的设置和资源配置。承担本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与临床用药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协调推动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医药科研项目,开展中医药技术的推广应用。协调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负责各级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十二)负责本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推进全行业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
(十三)负责本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有关工作。负责本区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卫生援外和对口支援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应急办)

负责制定卫生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档案、信访、统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承办文件收发、内外勤、人大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印章的管理。协调安全生产和卫生应急工作。
(二)组织科

负责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及考核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发展、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知识分子、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武和双拥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宣传统战科

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和统战工作。负责本区卫生健康新闻宣传。推进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本系统两级中心组学习和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协调指导志愿者工作。协调指导本系统民主党派,民宗、台、侨等工作。
(四)人事科

负责本系统人力资源规划和卫生事业单位设置、编制事项。负责本系统人员招录、引进、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证和聘任,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人事管理和工资核算。负责本系统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涉外卫生援建。
(五)财务科

负责本系统各项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等制度的建设和实施。负责系统内资金管理、银行账户、财务预决算、会计核算、物价管理、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内部审计、收支两条线、绩效评价和委本部财务管理工作。
(六)科教信息科

负责制订本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开展科教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研课题、学科建设、优秀人才培养项目。负责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制订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规划。负责信息化工作推进、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外事工作。
(七)中医药发展科

负责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区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协调推动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协调管理市、区两级中医药科研项目。负责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区域中医药医疗质量控制,推动区域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八)法制监督科(医改办)

负责制定法制建设规划。协调各相关单位和科室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依法对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审批。负责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负责审定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统一管理监督执法队伍和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全区血液管理工作。提出落实国家和市医改政策的措施和建议。统一协调卫健委有关科室医改工作。
(九)医政管理科

负责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管。依法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义诊备案等审批。负责药政管理。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相关任务。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牵头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负责干部保健、征兵及学生体检、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
(十)公共卫生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公共卫生法律、法规。负责区域疾病防控的指导、处置、干预及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建设。负责实施区域免疫规划策略。组织实施妇幼卫生、精神卫生、牙病防治、眼病防治和食品卫生相关工作。
(十一)健康促进科

组织开展本区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等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控烟工作。
(十二)老龄健康科

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建立完善本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指导社区开展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组织实施社区家庭计划指导工作。承担人口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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