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安区政府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商务委
- 区教育局
- 区科技经济委
- 区公安分局
- 区民政局
- 区司法局
- 区财政局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区规划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文化旅游局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退役军人局
- 区应急局
- 区审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国资委
- 区体育局
- 区统计局
- 区医保局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房管局
- 区城管执法局
- 区国动办
- 区信访办
- 区投资办
- 区数据局
- 区功能区推进办
- 区民宗办
- 上海站管委办
- 区税务局
- 区消防救援局
- 静安寺街道
- 曹家渡街道
- 江宁路街道
- 石门二路街道
- 南京西路街道
- 天目西路街道
- 北站街道
- 宝山路街道
- 芷江西路街道
- 共和新路街道
- 大宁路街道
- 彭浦新村街道
- 临汾路街道
- 彭浦镇政府
区政府办公室
-
姓名:柯琪职务: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分工: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
-
姓名:陈华职务: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机管局局长分工:负责区机管局工作;分管(区机管局)办公室、财务科、资产管理科。
-
姓名:曾纪忠职务: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总值班室主任分工:负责区总值班室工作;分管政务公开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
-
姓名:翁文杰职务: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合作交流办主任分工:负责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工作;分管法律事务科、对口支援科、区域合作科。
-
姓名:陈轶职务: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分工:负责区政府研究室工作;分管综合科、调研科。
(一)负责处理区政府日常行政事务。
(二)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区政府各类文稿的起草、整理、汇总工作。
(三)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街镇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组织协调和管理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大型会议(活动)。
(五)负责收集并及时向市政府、区政府领导报送区重要政务信息。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街镇的联系,协调区领导处理各部门、单位和街镇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街镇贯彻执行市政府和区政府重要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牵头对区政府年度实事项目与重点工作进行预选征集、职责分工及跟踪督办,为区政府领导做好决策服务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系统承办的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负责人大代表联系社区群众反映问题的分办工作及督办反馈。
(九)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协调联络以及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
(十)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组织考核评议与监督检查。负责区政府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十一)围绕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区政府咨询智囊团的建设管理工作,发挥专家学者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咨询建议、智力支持作用。
(十二)参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对区政府及区各部门、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组织清理、汇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十三)负责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落实国家和本市出台的审批制度改革举措。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审批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十四)负责统筹管理本区外事工作,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镇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工作。
(十五)对上海市静安对外交流中心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十六)负责本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合作交流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秘书科。根据领导要求,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处理各类文件,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负责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机要通信、财务管理等内部事务的处理。
(二)综合科。负责区政府领导日程安排、相关联络协调和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安排区政府专题会议。负责编发《静安动态》及报送本区重要政务信息。负责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和考核。负责区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的征集预选。
(三)政务公开科。负责具体承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工作要点,组织考核评议与监督检查,具体承办区政府的主动公开事宜,处理区政府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组织编制区政府的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
(四)联络科。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准备工作。负责市政府、上级机关及兄弟单位来访调研任务的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研及活动安排的相关工作。审核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大型会议(活动)方案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五)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人事档案、工资福利、人才引进、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有关政策关心、联系和服务离退休老干部。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党费管理、出国(境)政审工作。
(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承担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拟定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年度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开展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做好审批事项对应取消调整。指导各行政审批部门深化和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指导、协调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对规范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七)法律事务科。组织开展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研判。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府拟签署合同或者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对各部门、街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组织全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等。
(八)督查科。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市、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会议决定以及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区政府实事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办。负责市政府下发的督查工作任务和舆情应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人大代表联系社区群众反映问题的督促办理。
(九)调研科。组织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区委全会、区政府全会、各类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区政府有关重要文稿。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主要领导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内外部智力资源,加强决策咨询服务。
(十)外事科。负责本区对外友好城区交往工作。负责来区访问外宾接待和区领导参加的外事活动。指导本区外事接待和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参与制订全区外事及因公出访计划。负责本区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地区的管理工作。办理本区对外邀请手续及管理工作。协助安排境外记者的采访活动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区重大的涉外事件。审核、审批或上报在本区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境外人士的管理及对外表彰工作。
(十一)对口支援科。负责本区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制订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党政代表团赴对口支援地区调研、考察交流等有关协调和保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地区来沪和组织有关单位赴对口支援地区开展经贸考察、展销博览、文化交流等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口支援地区基层干部行政能力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人力资源培训班。
(十二)区域合作科。负责区域合作交流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汇报等材料的起草。负责兄弟省市党政代表团的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区党政代表团赴友好地区出访考察和区政府与各省市建立友好地区的相关工作。负责各地在本区投资企业的联系、协调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合作主题活动。负责服务各地政府驻沪办事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