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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

部门领导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 姓名:
    沈虹
    职务: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委员会党组书记、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静安区经济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静安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分工:
    主持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政全面工作。
  • 姓名:
    李新民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分工:
    分管专业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等工作。 
  • 姓名:
    虞红梅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分工:
    分管产业园区建设(老厂房改造升级)、文化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技术创新、节能减排以及中小企业发展和服务等工作。
  • 姓名:
    李向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分工:
    分管粮食和物资保障、商业规划、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品牌经济发展及商贸行业管理等工作。
  • 姓名:
    丛颖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分工:
    协助分管系统和机关党建工作;分管综合规划、经济运行、纪检、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和信访等工作。
  • 姓名:
    赵兰天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分工:
    分管外商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外贸进出口和贸易便利化、安全生产、市场秩序管理、社会综合治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工作。
  • 姓名:
    赵坚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三级调研员
    分工:
    协助分管外资、外贸及招商引资工作。
  • 姓名:
    吴爱国
    职务: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三级调研员
    分工:
    分管菜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及商业网点管理等工作。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产业、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区经济、产业、国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测、分析全区产业、国内外贸易运行态势,建立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四)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的计划和指令。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根据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导向,研究提出产业投资方向建议。按照权限备案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推进工作。

(六)负责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经济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能级提升。

(七)负责全区土地出让产业征询和规划项目前期审核工作,协调重大项目(商业楼宇)建设,跟踪备选项目进展情况。

(八)负责全区老工业厂房改造升级工作。推进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都市型工业园区的发展和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园区的指导与服务,执法和监督,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指导全区企业技术革新,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产学研”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协助落实市区两级政府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十)负责建立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作体系,指导、促进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归口管理和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十一)负责参与全区煤炭、电力、石油日常运行的监控、协调,配合做好能源季节性调度工作。

(十二)推进商贸业发展,推广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和扩大消费。推进都市商业、社区商业和特色专业街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品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商贸领域消费。

(十三)负责组织商品市场监控,规范流通秩序,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优化消费环境。负责协调处理商贸流通中突发事件及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粮食行业的监管。健全落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协调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本区外商投资管理,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变更、增资、注销等事项的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协调性服务。牵头推进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

(十五)负责本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落实本区有关对外经济合作事项。

(十六)负责对全区外贸、外经企业进行管理,协调解决企业投资、贸易投诉和纠纷。负责本区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的申报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督查、档案、信访、政务公开、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系统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宣传、人才、工青妇、统战、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
编制全区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开展课题调研工作。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贸易型总部的发展。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负责用地产业征询和规划调整。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区内煤、电、油等能源季节性调度工作。
(四)服务业指导科
推进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相关行业研究,重点做好专业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拍卖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配合推进服务业改革试点工作,协助做好服务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引导资金申报工作。
(五)品牌建设科
负责推进区域品牌经济建设。做好商业品牌培育和引进工作。推进商圈、特色商业街建设。组织商业论坛及商业研讨活动。配合做好新建商业项目招商工作。
六)商贸管理科
承担推进商贸业发展工作,推进新型商业业态建设。编制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组织开展商业营销活动,牵头推进商旅文体联动。推进本区商业载体改造和业态调整工作,做好商业企业服务工作。
(七)市场运行科
推进准化菜场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食品流通产业发展。负责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管理与市场调控工作。做好粮油和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及重要商品流通追溯工作。
(八)市场秩序科
负责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市场转型发展,做好市场开办并联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商业预付卡备案及监管工作。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两网合一”建设。配合做好重大事件应急工作。
(九)园区管理科
负责产业园区发展和转型升级工作。推进产业园区、老厂房改造及管理,促进工业用地集约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和能级提升。做好园区经济监测与运行分析。承担园区和中小企业服务工作。
(十)都市产业科
推进全区工业、生产性服务业、文创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按照权限备案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推进工作。促进平台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配合做好节能监察、能效管理、节能培训等工作。
(十一)外资促进科
推进涉外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承担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引进工作及相关政策支持。做好外资企业服务、监管及运行分析工作。牵头开展外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和投资便利化建设。
(十二)外经贸发展科
促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促进贸易便利化建设。推进对外经济合作和国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工作。组织开展外贸扶持资金申报。做好外贸展会和进博会相关工作。负责经贸外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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