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安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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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绿化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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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西飞职务:党组书记、局长分工:全面主持局党组、行政工作。 负责党建工作、干部人事、财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维稳工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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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占泉水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一级调研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工作、安全生产、法制、景观灯光管理及审批、武装及双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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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宫明军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公园绿地建设、绿化养护管理、绿化行政审批、林长办及绿委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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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沈柳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市容门责管理、美丽街区建设、市民投诉热线、垃圾处置收费管理、后勤保障、保密、信访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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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徐迪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挂职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委(任区委副书记:2023年4月至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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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赵峰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环卫作业管理、环卫设施设备建设更新、环卫公共设施规划实施、建筑垃圾管理、车辆清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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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周凤洁职务:工会主任、四级调研员分工: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生活垃圾管理、固定资产与政府采购、宣传、统战、工会、群团及退管会、社会组织等工作。
(一)执行国家、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组织编制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发展规划,拟订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制订年度计划。
(二)履行绿化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本行业养护市场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资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及其他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
(三)协调指导、检查管理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组织开展对实施绿化发展规划的指导监督;推进群众性绿化;协调解决绿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本区公园管理、古树名木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有害生物预警与防治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一管理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依法对本区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督办。
(五)编制本区环境卫生发展规划;组织本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监管和考核;负责本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控制,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渣土管理工作。
(六)组织编制本区景观灯光、户外广告(非广告)及户外设施的设置规划;负责本区户外广告(非广告)、店招店牌的审批、检查和安全状况监管;负责组织景观灯光建设方案评审和安全状况监管。
(七)履行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办的日常指挥职能;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保障工作;负责绿化市容领域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组织和实施;负责街镇绿化和市容管理所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活动。
(九)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即:
(一)办公室
负责工作管理目标的拟订。组织、协调日常行政事务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接待、提案处理、综合统计和督办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后勤事务工作。做好保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贯彻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政策、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推进绿化市容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统战、群团、宣传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财务、综合计划、政府采购服务指标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指导经费的预、决算申报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协调财政、税务、审计等工作。负责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绿化管理科
负责编制和实施绿化工作相关的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绿化建设和管理的办法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绿化建设和管理的审批、审核、备案和验收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各类绿化建设任务的实施。指导、协调公园、绿地、行道树、古树名木等管理工作。负责林长制相关工作。
(五)市容管理科
负责协调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市容环境的检查考核、整改督办和第三方测评。负责对街道、镇市容管理业务的指导和检查监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实施。负责实施市容环境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
(六)环卫管理科
负责环卫作业的业务指导、行业管理、过程监督、环卫作业任务量核定及质量考核。负责指导和协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环卫设施设备建设更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环卫公共设施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卫设施验收和运行监管。负责实施环境卫生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负责环卫基础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七)生活垃圾管理科
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中转设施运行监管。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指导监督和生活垃圾物流调度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及分析,生活垃圾计量管理及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费结算管理工作。
(八)景观管理科
拟订景观灯光、户外广告以及有关户外设施的设置规划。负责对建筑物、构筑物、地面设置的户外广告以及店招店牌等户外设施的设置进行审批、检查和安全监管。负责对景观灯光的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管。负责对社会景观灯光设置的指导、管理及审核备案工作。
(九)建设发展科
拟订和指导绿化市容系统专用设备的发展规划。拟订绿化、公共环卫设施设置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及相关事务的协调指导。负责固定资产的统筹管理。负责绿化市容系统的能源管理工作。
(十)综合管理科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的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协调、组织推进工作。负责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和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负责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组织和实施绿化市容领域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防台防汛、救灾减灾、人民武装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