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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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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政府办公室

    地 址:常德路370号
  • 咨询电话:021-56031056

  • 邮政编码:200040

  • 电子邮箱:xxgk@jingan.gov.cn

  • 静安区档案馆

    地 址:灵石路169号4楼
  • 静安区图书馆(新闸路馆)

    地 址:新闸路1708号
  • 静安区图书馆(闻喜路馆)

    地 址:闻喜路800号
  • 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秣陵路38号
  • 办公地址:灵石路169号4楼
  •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夏令时14:00—16:30)
  • 联系电话:56031056、56031058(传真)

  • 邮政编码:200072

区建设管理委

部门领导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 姓名:
    洪海明
    职务:
    区建设管理工作党委书记
    分工:
    主持建设管理工作党委全面工作。
  • 姓名:
    张拓
    职务:
    区建设管理工作党委副书记、区建设管理委主任,区交通委主任,区水务局局长
    分工:
    主持建设管理委行政全面工作。
  • 姓名:
    陈捷
    职务:
    建设管理工作党委委员,区市政中心(交通中心)主任
    分工:
    主持市政中心党政全面工作。
  • 姓名:
    严真
    职务:
    建设管理工作党委委员,区重大中心主任
    分工:
    主持重大中心行政全面工作。
  • 姓名:
    李艳
    职务:
    区建设管理工作党委副书记
    分工: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语言文字、共青团等工作。
  • 姓名:
    朱琳俪
    职务:
    建设管理工作党委委员、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分工:
    负责公共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一网统管、招商稳商、稳增长、交通管理等工作。
  • 姓名:
    周鹏飞
    职务:
    建设管理工作党委委员、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分工:
    负责旧区改造、城区规划、实事立功竞赛、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建材业管理、建筑节能、审批制度改革、一网通办、诚信建设、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
  • 姓名:
    李焰
    职务:
    区建管工会主任
    分工:
    负责建管工会、人民武装、妇儿和计划生育工作。
  • 姓名:
    董伟毅
    职务:
    二级调研员
    分工:
    负责市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管养、河道水务、海绵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苏州河两岸公共空间贯通提升等工作。
  • 姓名:
    赵开臣
    职务:
    四级调研员
    分工:
    协助分管实事立功竞赛、设计文件审查、建筑节能、审批制度改革、一网通办、诚信建设、安全生产、消防、防台防汛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交通和水务相关办法、意见、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交通和水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交通和水务专业规划。

(三)负责建筑、建材市场综合监管和行业行政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质量(消防管理。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管理等工作。

(四)按照规定编制水务建设规划、计划,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建议并实施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管理,加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负责水文水务等工作。

(五)拟订市政工程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投资计划。负责城市维护资金安排管理和市政工程项目资金安排。负责市政基础设施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进,组织、检查、督促、协调工程项目实施。负责落实燃气行业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六)负责静态交通规划方案的编制和实施,以及静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共交通建设的配合、协调和管理。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非法客运、非机动车管理的协调和督促。负责交通战备等工作。

(七)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拟订城市更新相关政策。负责指导重点城市更新项目的研究与论证,拟订城市更新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探索城市更新实施的创新路径。

(八)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做好发展新阶段的旧区改造工作。负责旧区改造的组织、协调、推进、管理,拟订年度旧区改造工作计划。研究拟订征收政策和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旧区改造资金、房源等推进工作。

(九)组织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交通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项目技术储备。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督促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

(十)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规划要求,承担防御台风、暴雨、高潮位、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和重要水务工程调度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房地产市场、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政配套等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组织人事科

负责建管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各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推进建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工作。承担群团工作。

(二)宣传统战科

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区建管工作党委中心组学习、建管系统理论宣传教育。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志愿服务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三)办公室

负责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前瞻性问题调研负责会务、文书、课题调研。负责保密、反恐、综合治理、国家安全。负责文秘、督查、外事、档案、机要、后勤、法制、信息化、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文稿和有关数据的统一审核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相关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报和执行以及机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资产账目管理负责经费使用、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的监管。负责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工作。负责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五)公共管理科

负责协调处理相关舆情应对工作。负责社会治理相关工作。负责信访、12345等各类热线网格工单、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六)建设管理科

负责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和行业的行政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工程报建、招投标监督管理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消防管理。牵头推进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管理等工作。协调重大项目、实事工程建设。负责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静安综合赛区组织工作。

七)水务科

落实河长制工作,加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负责水文水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推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相关重点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实施。负责对水务执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中长期计划并推进实施。

(八)市政科

负责市政基础设施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进,组织拟订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技术储备评审、前期论证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协调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负责组织拟订市政养护管理等年度计划。协调城市维护和市政养护工程项目资金安排管理。负责协调道路建设、市政配套建设工作及市级下放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燃气行业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桥梁桥荫安全整治等工作。配合开展无障碍设施相关建设工作。

(九)交通管理科

负责组织拟订静态城市交通的办法、意见、措施。协调静态交通专项规划。负责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交通战备的各项管理协调工作,组织拟订交通战备计划。协调“非法运营”整治工作。牵头、督促指导非机动车停放日常管理。

(十)城市更新科

负责统筹城市更新工作,指导参与重点城市更新项目的研究与论证,指导与推进市级城市更新项目库建设。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库的建设、审核和日常管理。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督查。负责旧区改造等城建项目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过程中综合性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资金监管和相关费用的审核、拨付、报销、核算等事项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城建项目资金的申请和调配工作。

(十一)旧改规划科

负责编制旧区改造(含零星旧改地块的总体规划、年度安排、资金计划。负责征收地块的范围申请、现场踏勘及范围认定工作。做好与市、区职能部门的联系及相关手续报批等工作。负责组织旧区改建意愿征询、会同职能部门制定风险评估报告、投资估算报告编制及参与评审等工作。

(十二)旧改推进科

负责协调推进旧区改造和公益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召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政策研讨及方案确认等工作。牵头召开被征收房屋价格预评审和征收补偿方案的报备工作。负责监管旧区改造和征收实施单位的各项工作和实施情况。组织协调司法强制执行工作。负责收尾基地的推进协调工作。负责旧区改造和征收实施单位业绩考评。负责旧区改造与房屋征收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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