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静安工会2023年8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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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法律援助 · 15
不足年限每减少 1 年,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金递减 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的情形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2011 年 7 月 1 日
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
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
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
金。国务院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 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 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一次性工伤
细则》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国务院颁布的 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
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 《工伤保险条例》同时明确一次性工 付条件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发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 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放标准各地方政府有权决定。而关于
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 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 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的理解亦应当符
合立法精神及上述国家法律法规的
规定。
赵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其经鉴定
为工伤十级伤残。赵某虽达到退休年
龄,但并无证据显示赵某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后已经可以通过社保部门依
法享受养老及医疗保险待遇,其因工
伤产生的医疗困难及劳动能力下降
带来的就业困难并无相应的弥补途
径,在此情况下,不让其享受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
补助金,违背立法精神。因此,赵某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
补助金,法院予以支持。且赵某并非
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帮助职工群众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静安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
的,也不适用“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
中心周一至周五将为本区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为符合援助条件的本
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不足年限每
区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代为协商调解、代写法律文书、代理仲
减少 1 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裁诉讼等专业法律服务。职工可以携本人身份证及相应的证据材料至静安区总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 20%”
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进行法律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
的相应规定,因此,赵某获得的相关
工作时间:9:00—11:30 13:30—16:30
地 址:静安区昌平路 888 号 -3-4-5 待遇也不应递减。
联系电话:021-52359391 (以上文案由上海汉盛律师事务
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