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2、问:党委、人大、政协、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吗?
答:不属于。这些国家机关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不适用《信息公开条例》。
3、不知道向哪个行政机关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办?
答:建议首先登录“上海静安”门户网站(www.jingan.gov.cn),检索浏览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上未查阅到所需信息的,可以通过电话进一步咨询明确;确认行政机关后再提交申请。
4、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多久可以收到答复?
答:行政机关一般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是征询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5、问:可以通过依申请公开渠道提出信访、投诉、举报吗?
答: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上述活动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6、问:行政机关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确认所申请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是只告知信息的获取途径,未依照申请人要求提供的做法符合规定吗?
答: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公开的,行政机关告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不再承担提供信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