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市闸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闸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一、概述,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指标统计附表和相关说明。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闸北”门户网站(http://www.shzb.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德路370号副楼311室;邮编:200041;电话:021-22304779;传真:021-22304779)。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相关文档
看过此文章的人还看了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