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中小学(幼儿园)“515工程”自创式研修申报通知
各学校:
教龄5-15年教师是区域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是未来教育发展的“中生代”。为进一步加强区域“中生代”教师的专业发展与突破,加快形成一批学科通达、育人有方、主张初显、专业精湛的骨干教师,在第六季静安区“学术季”上发布了“静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15工程’”。根据“515工程”实施方案,现进行自创式研修(工作坊主题研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1.通过工作坊式研修的组建和发展,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培养教师的专业研究能力、合作学习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
2.通过主题研修和问题解决,增强中生代教师的问题意识,推动教师在教育教学实际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炼经验。
3.通过构建灵活高效的研修团队,营造共研共学的团队研究氛围,形成具有示范引领、区校联动、校际融通的研修共同体。
二、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教龄5-15年教师
三、申报要求
1.工作坊式研修由教龄5-15年教师自行组建,其中1名教师为坊主,坊内成员为3-5名教师,本校或异校皆可,同学科同学段或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皆可。
2.研修主题可以结合区域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研修(附件1),也可以根据目前在教育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自行确立主题。
3.由工作坊坊主向学校提出申请,以校为单位进行申报,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研修周期为一年。
四、研修要求
1.研修周期原则上为1年,研修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每月研修活动不低于2次,每次活动不少于2学时。
2.定期完成“研修活动过程跟踪表”,并按要求上传过程性材料至“静安区教师发展项目平台”,过程性材料将作为结果考核的重要指标。
3.交流分享:校级及以上研修内容分享不低于两次。
4.研修任务结束时,研修团队应产生并提交有质量的研修成果,并参与考核答辩,通过专家评审团的评审。
五、组织保障
1.项目实施由区教育局统筹领导,区教育学院进修部总体负责研修团队的遴选、过程管理、学术交流和宣传推介等工作。
2.立项“自创式研修团队”的学校要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掌握“自创式研修团队”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团队研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营造有利于团队研修的良好环境。
3.经专家审核立项的研修团队,区教育局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下拨至领衔人所在学校。获得工作经费的教师团队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经费专款专用(经费管理办法另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4.区教育局、区教育学院将组建专家团队定期对“研修团队”进行考核评估,对团队发展氛围好,成果明显的团队可参加“星级研修组织”评选,获评“星级研修组织”的坊主将在区域骨干教师评选中优先考虑。
5.对顺利完成研修任务的工作坊领衔人及成员,可抵充相应区级学分。
六、申报材料
1.工作坊式研修申报表(附件2)。
2.工作坊式研修汇总表(附件3)。
请于2023年3月10日(周五)前以校为单位,以“学校+工作坊式研修申报”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18801946047@163.com。纸质稿一式三份提交到静安区教育学院(宝源路10号)205室。
静安区教育局人事科
静安区教育学院进修部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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