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宝山路街道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基层党组织、各办公室: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宝山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宝山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5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宝山路街道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提升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打赢垃圾分类攻坚战、持久战,根据市、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宝山路街道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强化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行动自觉,围绕“保障无害化、加强资源化,促进减量化”目标,统筹谋划、补齐短板、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宝山路街道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着力提升社区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至2019年底,完成辖区内60个居住小区(17580户)生活垃圾分类及绿色帐户全覆盖。区域内21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餐饮单位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
(二)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道(镇、乡)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
(三)硬件设施配置规范
对照分类小区达标评价“五有”标准(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置)和上海市生活垃圾标志标识管理规范,实现居住区及沿街垃圾箱房配置规范达标。
(四)建立“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建成宝昌路“两网融合”中转站,“两网融合”服务点20个。引入支付宝线上回收模式,扩大上门收运服务范围。
(五)资源化利用率成效明显
通过两网融合实现各类日均可回收物10吨以上,湿垃圾(包括居民区和菜场)分出量月均不少于4000桶,日次湿垃圾量10吨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9年1月至4月)
1、制定实施方案。走访调研各居委会、物业、驻区单位等,排摸各小区、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在走访调研基础上,制定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9年5月至10月)
1、组织宣传培训。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上门入户宣传、组织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使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入户、入脑、入心”,在全辖区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氛围。全面加强垃圾分类培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增强行动自觉,促进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
2、硬件设施改造。推进有条件的居住区垃圾箱房建设改造、功能升级。完成老旧垃圾管道封闭改造。提升美化宝昌路7号“两网融合”中转站,改建“两网融合”回收标准点20个。落实好小区宣传栏、公示栏、容器标识的规范化工作,达到箱房内外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置“五规范”。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园区、办公楼,沿街商铺开展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督促单位做好硬件配套设施。
3、推进“全面撤桶”“定时定点”。按照一小区一方案原则,因地制宜落实垃圾分类居住区“全面撤桶”以及“定时定点”投放,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垃圾箱房投放时间,并做好解释和服务工作。
4、组建志愿者团队。居委会牵头,在每个分类小区组建一支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引导。定时定点对居民投放垃圾进行现场监督与指导。定期在各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会议,进行垃圾分类现状讨论分析、垃圾分类知识再培训、宣传技能再培训,宣传督导经验分享等。
5、达标居住区创建。所有符合条件的居住区按照定时定点投放要求,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五有”标准,即有分类设施设备、有分类宣传告知、有分类物流去向、有数据统计台账、有分类实效。完成55个达标居住区创建。
6、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强对辖区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菜场、学校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与指导,规范单位分类投放容器配置,对单位实施“不分类,不收运”,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对辖区范围内1277家沿街门责单位实施生活垃圾上门收集。
7、支付宝在线回收体系建设。引入支付宝APP线上回收模式。由支付宝APP搭建线上平台,市容所提供前端(居民区)和后端(两网融合中转站)信息,以此扩大两网融合上门收运服务范围,从进小区收运到进家门收运,完成两网融合与数字支付的有机结合。
8、检查分类成效。聘请专业人员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和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每两周一次由街道绿化市容所牵头对所有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进行测评打分,房办牵头对物业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测评打分,公布测评分数及排名结果,并要求居委会、物业等责任部门根据每次的检查情况进行整改,补齐短板。定期联合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分类投放实效开展等进行执法检查,对拒不开展垃圾分类的单位,对生活垃圾不予收运,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9、拓展绿色账户积分兑换渠道。与第三方组织配合,定期在小区开展绿色账户积分兑换活动,拓展绿色账户积分兑换渠道,丰富兑换物品种类,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1月—12月)
对全年推进的分类单位、小区开展评比考核。年终结合街道市容所平时的测评打分情况,市、区绿化市容部门的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等各项工作,评选出优秀分类小区、优秀单位和优秀分类个人,对其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对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年继续推进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管理办,负责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硬件设施改造、监督检查、宣传培训、考核评比等。每周党政联席会议通报一周垃圾分类推进情况。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予以专题研究推进。
(二)落实经费支持
统筹相关预算项目,对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改造、宣传动员、绿色账户激励、检查考核等工作,优先保证一定的经费投入,确保垃圾分类全程体系建立。
(三)加强检查考核
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创建纳入居民区党总支和居委会年终考核测评体系。将物业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每季度物业达标奖励测评。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协作机制,对拒不开展分类及分类长期不到位的单位、居民区物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四)注重宣传引导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新闻宣传、社区宣传、入户宣传,充分发挥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作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向区相关部门报送信息。
附件:
1、宝山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生活垃圾分类各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
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培训方案;
4、宝山路街道创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名单;
5、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标准;
6、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标准。
附件1
宝山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桂新平 宝山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胡建文 宝山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王 为 宝山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何 涛 宝山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 宇 宝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屈蔡翔 宝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明珏 宝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建军 宝山路街道副调研员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丹丹 宝山路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孙 涛 宝山路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军民 宝山路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 娟 宝山路街道妇联专职干部
范丽君 宝山路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杭伟芳 宝山路派出所所长
孟盛宗 宝山路街道绿化和市容管理所副所长
胡 侃 宝山路街道房屋管理办公室主任
袁一鸣 宝山路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钱亚男 宝山路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盛浩善 宝山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程华为 城管宝山中队队长
童 豪 宝山路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生活垃圾分类各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
1、党政办:协调做好街道办公场所等单位垃圾分类工作。
2、党建办: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督促各党总支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总支工作例会的首要内容,同时也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总支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3、党群办:利用微信、墙绘、海报、报纸等形式,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发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群团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4、平安办:协同派出所对租住在住宅小区的外来暂住人口进行全面调查和登记,加强暂住人口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处置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产生的信访问题和矛盾化解工作,做好托底维稳保障;牵头做好街道、物业、居委、单位责任人等各部门关于《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培训工作。
5、管理办:负责垃圾分类的硬件改造工作,组织垃圾分类的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制定垃圾分类的各项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计划的落实进行监督考核,同时对接垃圾分类的各项考核工作;监督物业做好垃圾箱房的日常管理,杜绝杂物乱堆、乱放现象,严格按照分类标识要求,进行分类及投放至容器内,确保箱房整洁有序;引导业委会在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源头投放管理纳入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内容;将垃圾分类物业工作职责纳入住宅小区指标考核体系及售后公房达标补贴考核内容;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网络,加大对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频率,定期分析发现问题;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监督、投诉平台,畅通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监督的渠道。
6、服务办:负责对养老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宣传与指导,按要求自行配置垃圾容器,并做好餐厨垃圾申报工作。
7、自治办:制定居民区考核办法;明确居委垃圾分类责任人,并对所有居委、业委会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指导;指导居民区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
6、发展办:开展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减量知识进课堂,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校园宣传活动,树立中小学生良好的分类理念。
7、市监所:开展行业垃圾分类培训和评价;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监督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方可一次性日用品。
8、城管中队:一是加强生活垃圾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采取“一次提醒、二次登门劝告、三次督察整改、四次予以处罚”的模式,对违反《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执法;二是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申报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督促整改;三是负责区域内餐饮单位垃圾混装混运整治;四是发挥城管社区工作室的作用,牵头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会、物业、志愿者形成“五位一体”联动机制。
9、居委会:
(1)推进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动员社区党员、楼组长进行入户宣传与指导,提高广大居民的知晓率与参与率;
(2)积极落实绿色账户扫码员队伍的组织动员和人员落实,督促扫码员按要求完成扫码工作,并做好时间统计和补贴发放工作;
(3)加强对小区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上报,确保小区清洁靓丽;
(4)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居民公约,细化入户工作;
(5)每个小区建立一本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及工作台账;
(6)配合开展两网融合小区回收人员收编工作,做好街道两网融合的宣传推广。
10、物业公司:
(1)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条例》,认真履行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第一管理责任。(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居委会作为管理责任人);
(2)配足配齐保洁人员和设备设施(每个垃圾箱房须配置1名湿垃圾分拣员),并协助做好分拣员工作时间的统计和补贴发放工作;
(3)加强垃圾箱房的日常管理,杜绝杂物乱堆、乱放现象,严格按照分类标识要求,进行分类及投放至容器内,确保箱房整洁有序;
(4)对保洁人员加强培训,抓源头杜绝垃圾收集混装混运现象;
(5)监督分拣员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分拣标准,确保垃圾分拣质量。
附件3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培训方案
一、宣传工作
(一)组织志愿者值班,提升垃圾分类效果
为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志愿者工作能力,计划组织志愿者之家培训参访活动2次,总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次;开展志愿者社区值班督导值班工作,总计不少于3000小时,参与人次不少于600人;组织社区垃圾分类课堂,总计不少于10次,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次;针对分类效果较弱的小区,提供垃圾分类成果提升活动,提升小区数为6个,覆盖户数不少于2000户。
(二)组织参访活动,提升居民分类意识
组织社区居民及志愿者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场参访2次,通过参访活动,深入了解各类垃圾最终处置方法及去向,加强居民对垃圾围城问题的危机意识,从而自觉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
(三)开展入户宣传45场、大型活动1场
为实现人人参与、人人行动,共同打造绿色宝山,深入宣传动员垃圾不落地、垃圾分类。以小区为单位,开展入户宣传动员活动,计划活动总次数45场,覆盖户数不少于1.8万户,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1.8万份。开展年度“绿色宝山 你我同行”大型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活动总计开展1次,参与人数不少于150人,宣传覆盖人次不少于1000人。
(四)宝山路街道垃圾分类小区绿色账户兑换活动50场
充分发动绿骑士、绿小子等公益团体,每月开展居民可回收物线下回收兑换活动。计划全年在街道社区开展8次针对居民的两网融合宣传回收活动,计划宣传服务人数为2500人。
二、培训工作
1、以居委会、物业、志愿者为对象,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技能培训2次。
2、针对分类实效较差的社区,进行垃圾分类专项培训,计划培训次数不少于5次。
3、在学校内开展环保达人小课堂活动,计划“变废为宝、手工改造”课4课时,服务人次120人。
附件4
宝山路街道创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名单
1 |
扬波大厦 |
29 |
通源小区 |
2 |
新都国际 |
30 |
三宝花苑 |
3 |
广盛公寓 |
31 |
宝山路499弄 |
4 |
长信公寓 |
32 |
象山小区 |
5 |
富邑华庭 |
33 |
青云路435弄 |
6 |
紫光苑 |
34 |
青云公寓 |
7 |
宝昌路632弄 |
35 |
青云路605弄 |
8 |
会铁小区 |
36 |
通阁小区 |
9 |
宝通公寓 |
37 |
宏业公寓 |
10 |
芷江公寓 |
38 |
止园小区 |
11 |
通阁路135弄 |
39 |
兴亚广场 |
12 |
申桂公寓 |
40 |
新红厦 |
13 |
久欣公寓 |
41 |
蒙特利东 |
14 |
宝昌路520弄 |
42 |
蒙特利西 |
15 |
宝昌路600弄 |
43 |
雅宾利一期 |
16 |
宝通大楼 |
44 |
雅宾利二期 |
17 |
会文路201弄 |
45 |
博园大楼 |
18 |
天吉小区 |
46 |
局北村1-13号 |
19 |
南岭小区 |
47 |
东宝兴路458弄 |
20 |
中鸿大厦 |
48 |
鸿兴小区 |
21 |
志业公寓 |
49 |
陆丰小区 |
22 |
东新大楼 |
50 |
宝通路239弄 |
23 |
和馨园 |
51 |
建灵公寓 |
24 |
志园公寓 |
52 |
会文大楼 |
25 |
长征大厦 |
53 |
雅宾利三期 |
26 |
和颐苑 |
54 |
中兴路401弄 |
27 |
虬江路909弄 |
55 |
虬江路809弄 |
28 |
包运大厦 |
|
|

留言咨询
纠错
1.错误类:*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
您的姓名:*
相关文档
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