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文旅企业助企纾困政策申报指南
根据《上海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和《静安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支持我区文旅行业应对疫情,帮助我区文旅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结合静安区文旅行业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防疫支出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宾旅馆中的餐饮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开展的核酸检测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对宾旅馆、博物馆、美术馆、电影院、演出场所等文旅场所的防疫消杀支出,给予分档定额补贴。
(二)支持对象
宾旅馆、博物馆、美术馆、电影院、演出场所等文旅场所。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本区注册登记。
2、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博物馆、美术馆申报主体包含在本区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
4、宾旅馆、博物馆、美术馆、电影院、演出场所等文旅场所须在本区有实际经营地。
5、上述文旅场所应根据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恢复线下营业。
6、以下类型的申报主体不予以支持:
(1)不在本区注册的企业;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未依法依规取得相关行业许可的单位;
(4)未根据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恢复线下营业的;
(5)申报主体已被政府部门征用或由财政经费承担消杀防疫和核酸检测费用;
(6)申报项目涉及虚签合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7)申报项目实施的关联交易不符合客观公允原则,且无法提供有效凭证;
(8)申报项目未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四)申报期限
2022年7月1日-7月31日
(五)申报流程
1、申报途径一:登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官网(https://www.jingan.gov.cn/)或关注“静安文旅”微信公众号查看申报指南、下载申请表。所有申报材料提交至工作邮箱jawlzqsk@163.com。
2、申报途径二:通过“一网通办”申请并提交相关表格、材料。
(六)申报材料
1、《静安区文旅企业防疫支出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2年3月1日—5月31日期间,宾旅馆餐饮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费用支付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费用发票、转账记录等)及餐饮重点岗位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4、2022年3月1日—5月31日期间,宾旅馆、博物馆、美术馆、电影院、演出场所等文旅场所已支付的防疫消杀支出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费用发票、转账记录等)。支出范围包含防疫消杀物资购买,除餐饮重点岗位之外其他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支出(需提供从业人员名单并加盖公章),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场地消杀支出,雇佣第三方专业人员进行场地消杀支出等。防疫消杀物资范围详见《静安区文旅企业防疫消杀物资名录》(附件2)。
5、文旅场所须提供相关行业许可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七)咨询电话
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021-33095067,021-63530450
二、支付平台手续费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演艺、博物馆、美术馆、宾旅馆、旅行社等文旅企业因疫情发生消费者全额退款,退款产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发生的手续费予以全额补贴。
(二)支持对象
宾旅馆、旅行社、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等文化旅游企业。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本区注册登记;
2、申报主体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旅行社分社、营业部。
3、申报主体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4、博物馆、美术馆申报主体包含在本区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
(四)申报期限
2022年7月1日-7月31日
(五)申报流程
1、申报途径一:登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官网(https://www.jingan.gov.cn/)或关注“静安文旅”微信公众号查看申报指南、下载申请表。所有申报材料提交至工作邮箱jawlzqsk@163.com。
2、申报途径二:通过“一网通办”申请并提交相关表格、材料。
(六)申报材料
1、《静安区文旅企业平台支付手续费补贴申请表》(附件3)。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2年3月1日—5月31日期间,第三方支付平台发生的手续费费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支付凭证、平台说明等)。
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七)咨询电话
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021-33095067,021-63530450
三、旅游行业贴息补贴
对旅游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含旅行社及A级旅游景区,全额拨款单位除外),继续实施贴息政策。
具体申报时间、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根据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安排再行部署。
四、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符合条件的旅行社,2022年提高至10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为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切实帮助小微旅游业企业解决防疫期间资金困难,降低企业融资负担。
具体申报流程、申报材料详见《关于本市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的通知》(沪文旅发[2022]0029号)。
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5日

留言咨询
纠错
1.错误类:*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
您的姓名:*
相关文档
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