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背景
2021年3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订本区、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二、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持续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定2021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三、主要内容和具体工作任务
2021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包括6个方面、90项具体任务:
一是围绕法定公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12项)。主要包括规范政府公文公开规范管理,分类归集重要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强信息处理费收费管理。其中:重点要实现公文“一站通查”、“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等重要政务信息分类归集等。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30项)。主要细化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财政资金、交通管理和执法等领域的具体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做好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围绕过程管理,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22项)。主要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决策预公开、扩大政策文件解读范围、加强政策解读质量和形式管理、开展公众开放活动、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等。其中:政策文件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3次。
四是围绕创新服务,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8项)。主要包括优化更新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强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
五是围绕公众需求,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9项)。线上,主要要求持续深化区门户网站建设,以及以“上海静安”公众号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线下,主要要求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以及征收拆迁、入学就医、养老优抚等领域线下公开水平。
六是围绕效能提升,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监督(9项)。主要包括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公开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结果,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