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静安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及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空间建设、环境安全管控、专业治理能力、生态治理保障等9个领域的主要任务安排。
一、出台背景
《静安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与“十四五”规划同步启动,是以五年规划为统领、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水气土等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计划相互协调的统一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前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的基础上,为加快建设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定《静安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二、主要目标
《静安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主要目标: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水、空气质量继续提升改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二是环保基础设施方面,加快推进市政管网、海绵城市、环卫设施等建设,推动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能级。
三是生态空间布局方面,继续稳步推进公共绿地、绿道和立体绿化等建设,多途径增加绿化总量,逐步完善绿地生态网络布局和功能。
四是绿色低碳方面,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进一步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养成。
五是生态环境治理方面,进一步健全政府责任体系、专业监管体系、部门协作体系和智慧治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动员以及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三、主要任务
《静安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9个领域的主要任务:
水环境保护领域主要任务包括: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展河道治理修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涉水排污监管。
大气环境保护领域主要任务包括:深化VOCS污染防治,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社会面源污染管控,推进扬尘污染控制。
土壤环境保护领域主要任务包括: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土壤污染防治管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主要任务包括: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完善垃圾回收利用,提升固废监管能力。
绿色低碳发展领域主要任务包括:发挥环评制度作用,深化排污许可管理,推动节能降碳减排。
生态空间建设领域主要任务包括:拓展绿地建设,聚焦立体绿化扩容,加快绿道建设。
环境安全管控领域主要任务包括:加强环境应急防控,严格辐射安全监管,深化噪声污染防治。
专业治理能力领域主要任务包括: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测能力,打造数字环保。
生态治理保障领域主要任务包括:健全责任体系,加强法治保障,社会动员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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