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生态环境局《静安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2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静安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
经过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滚动实施,静安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统筹推进城区建设、功能布局、源头防控和污染治理,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加快建设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定《静安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在新时代坐标上赋予静安的新使命、新要求、新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基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全领域,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加大领导协调力度,实现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城区建设、社会治理的协同推进。
坚持绿色发展,源头减排。充分彰显生态环境保护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绿色低碳、节能减排为主线推动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加快节能改造,推动绿色创建。
坚持以人为本,凸出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为抓手,持续治污防污减污,打造健康生态、宜居宜业的环境品质,不断增强城市吸引力和群众满意度。
坚持治理创新,多元共治。积极推动环境治理手段、模式和机制的创新,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作用,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向现代化、法治化、精细化方向迈进。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空间规模有序拓展,生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具成效,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市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的比例提升到67%左右。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保持在85%左右,颗粒物、氮氧化物和臭氧稳定达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风险管控全面落实。
环保基础设施得以完善。加快推进市政管网、海绵城市、环卫设施等建设,推动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能级,以建设强基础,以改造提质量,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节能降碳提供必备条件和坚实保障。
生态空间布局不断优化。不断厚植生态资源,稳步推进公共绿地、绿道和立体绿化等建设,多途径增加绿化总量,提升片区化景观品质,逐步完善绿地生态网络布局和功能,激发绿色空间的城市活力。
绿色低碳格局逐步形成。以功能区再建为重点,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建设和资源循环利用,确保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进一步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养成。
生态环境治理更加高效。深化完善生态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责任体系、专业监管体系、部门协作体系和智慧治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动员以及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凝聚生态环境治理合力。
二、主要任务安排
(一)水环境保护
以“人水和谐”为目标,重点抓好优良水体的保护和提升,巩固完善区-街镇两级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河长制。改善河域景观面貌,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和截污排污改造,确保地表水水质持续稳定改善。
1.保障饮用水安全
全面提升饮用水水质卫生,有序推进实施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在全区16个二次供水监测点继续开展定期监测检测,评估饮用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开。
2.开展河道治理修复
以“河长制”促河长治,因地制宜实施水质提升工程,加快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建设。推动彭越浦、走马塘等河道陆域贯通和岸上景观建设,推进实施生态护坡护岸建设等措施,确保2023年市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提升到67%左右。
3.深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市区联动、跨部门合作,探索泵站初期雨水调蓄能力的提升方法,不断优化河道生态空间。持续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面梳理分流制地区排水管网,确保分流制地区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全覆盖。
4.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推动《静安区海绵城市规划(2018-2035年)》实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雨水在建筑小区、绿地、道路广场等部分进行源头滞蓄控制,重点推进苏河湾北岸地区等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
5.加强涉水排污监管
加大污水违规排放执法检查力度,根据“规范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对废油废水等直排雨水管网问题加强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和全面排查,集中力量实行重点整治,确保治理成果常态长效。
(二)大气环境保护
统筹能源、建设、生产等领域,进一步强化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物的协同减排、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以社会生活源和移动源为重点,着力聚焦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1.深化VOCs污染防治
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洁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开展新一轮VOCs排放综合治理,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及有机液体储运销、涉VOCs排放企业、4个通用工序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一厂一策(2.0版)”综合治理。
2.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持续推广新能源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3年,区公务用车、环卫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汽车,完成市下达的充电设施和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任务。推进营运性国三柴油货车更新淘汰。对属地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已标注的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进行核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督检查。
3.加强社会面源污染管控
推进汽修行业达标整治,实现绿色汽修设施设备及工艺的升级改造。健全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开展重点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加强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监督抽查,抽测抽查比例不低于40%。强化餐饮油烟气日常监管,深化餐饮闭环管理,提高餐饮集聚区集约管理成效,进一步打造监管特色。
4.推进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扬尘在线监测执法,督促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文明工地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确保在建(符合安装条件)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安装率达到100%,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提高区域道路保洁机械化的作业能力,到2023年,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6%以上。
(三)土壤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以工业遗留场地和规划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大用地准入管理力度,有序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管控。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落实源头减量,提高土壤环境质量。
1.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
加快全区土地排摸,建立潜在污染场地基础数据库,配合市局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配合建立全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一张图”,加强对受污染场地、敏感目标周边土地再开发利用的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以拟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医疗等用地的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有序开展土壤调查和治理。
2.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划拨、储备、出让等环节监管,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污染地块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作,在土壤安全利用的基础上推动项目按期建设,确保土地安全利用。
3.严格土壤污染防治管理
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修复方案评估等阶段报告的评审组织工作。加大对治理修复工程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做到施工规范、达标。做好污染地块安全率定期核算、核查,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以“资源化、减量化、协同化”为核心,以防范环境风险为底线,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全程分类监管。巩固垃圾分类成果,大力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综合利用,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1.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提升居民和单位垃圾分类实效,实现住宅小区和单位达标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全量申报、分类投放”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分拣。完成区淮安路固体废弃物流转中心大修工程,提高湿垃圾收运处置能力。
2.完善垃圾回收利用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场的建设,推动两网融合,完善回收体系,鼓励企业参与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工作,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构建可追溯、可跟踪的回收数量和物流去向的数据链。
3.提升固废监管能力
完善固体废物信息管理体系,实现从产生申报、安全储存到转移处置的全流程管控。加强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备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产生单位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全程动态管理。加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集中收集模式,确保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五)绿色低碳发展
以节能增效为导向,开展碳排放测算和统计,推进能源、建筑、工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工作。以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为抓手,强化固定污染源管理,加大环评引导力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1.发挥环评制度作用
认真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充分发挥环评在产业调整、项目准入上的把关作用,做到指导为先,科学核算,加强管控。深入落实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2.深化排污许可管理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实行固定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机制,推动“一证式”管理。健全“三监”联动机制,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巩固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果,指导和督促排污单位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3.推动节能降碳减排
根据全市部署,进一步完善本区碳排放管理相关统计核算,夯实节能减排基础。推进低碳社区、低碳发展实践区、近零示范区等低碳示范区建设。加快能源、建筑等领域碳排放控制,力争存量降低、增量严控。在城市更新再造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光伏、充电桩等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持续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改造。
(六)生态空间建设
立足拓展生态空间,丰富绿化资源,提高城区品质,加快推进各类绿地、绿道、景观建设,着力提高绿化覆盖率。
1.拓展绿地建设
继续推进绿地建设,优化绿化布局,逐步消除3000平方米公共绿地500米服务半径盲区。落实市部署要求,推进“小、多、匀”的街心花园建设。加快彭越浦楔形绿地二期、苏河湾中央绿地等地标性公园绿地建设。到2023年新建公共绿地12万平方米、专用绿地7.2万平方米,完成公园改造4.6万平方米、公共绿地改造1.8万平方米。
2.聚焦立体绿化扩容
以南北高架、中环高架、内环高架的桥柱绿化、沿口绿化为范本,推进全区主要道路两侧围栏、沿口、桥柱和建筑墙面、阳台、屋顶等立体绿化建设。优化立体绿化布局,注重提升立体绿化保持率、市民感知度和全区绿视率。到2023年,新建立体绿化6万平方米。
3.加快绿道建设
落实相关规划要求,建设绿道和绿化特色道路,重点推动苏州河沿岸等市级绿道建设,因地制宜推动社区级绿道建设,提升绿道可达性,努力发挥绿道对全区生态网络空间的串联作用。到2023年,新建绿道6公里。
(七)环境安全管控
以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为主线,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多措并举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全面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1.加强环境应急防控
修订完善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升突发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全面实施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提高企业生态环境风险的防控水平。
2.严格辐射安全监管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严格管理辖区内Ⅳ类、Ⅴ类放射源、放射性药品的运输和交接活动。以安全防范和清洁解控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放射性废物管理,加强属地责任范围内高风险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3.深化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对工地噪声、公共场所噪声、交通噪声等的日常监管,强化社会生活噪声管控。倡导单位、公民通过规约等方式参与环境管理,推进噪声污染源头控制,落实达标要求。妥善处理噪声纠纷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八)专业治理能力
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和监测能力建设,推动数字环保逐步升级,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生态环保队伍,提高城区生态环境治理专业水准。
1.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监测“三监”联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围绕餐饮油烟、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重点领域,采取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全行业监管等方式,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积极发挥街镇属地优势和部门专业优势,加大协同力度,形成执法合力。
2.提升监测能力
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测体系,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在监测监控中的应用,提高在线监测、自动监测水平。提升污染源现场监测能力与污染因子的检测能力,实现环境执法监管、监督性监测等数据的线上移送和共享共通,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打造数字环保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以融入全区“一网统管”和“绿盾通”终端应用推广为契机,深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拓展智能场景开发应用,积极打造实战管用、基层受用、群众爱用的智慧环保、数字环保平台。
(九)生态治理保障
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坚持加强领导、依法治理、多元共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格局。
1.健全责任体系
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把生态文明治理纳入全区深化改革工作和重大行政决策范畴。完善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机制,严格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善考核监督机制。
2.加强法治保障
围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人大专题监督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等一系列保障机制的执行,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治效能,做到法治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同步、与优化企业服务同行、与维护群众权益并进,实现法治治理、生态治理和社会治理成效的统一。
3.社会动员共建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重点领域绿色创建活动,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推进生态环保宣传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不断扩大环保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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