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体育局《静安区体育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第2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静安区体育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和《关于本市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意见》(沪府办〔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静安区常住人口105.77万人,其中60岁以上常住人口30.8万人,14岁以下常住人口9.09万人;下辖13个街道、1个镇。近年来,静安区围绕“15分钟体育生活圈”目标,建成静安体育中心、东茭泾市民健身步道、大宁公园市民健身长廊、苏州河两岸步道等一批优质公共体育设施,完成静安区运动健身中心和静安体育馆的综合改造工程。全面完善社区级健身设施布局,从综合力量训练、益智休闲、康复保健、体质测试等多元功能出发,分批对全民健身器材进行升级与翻新,推行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定期巡查制度,确保体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认真落实《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推动区属体育场馆向市民优惠开放,公益开放人次逐年创新高,年均接待健身市民近120万人次。在全市率先实现学校体育场地面向社会开放,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全市首创“共享市民球场”模式,成功覆盖区属公共篮球场、羽毛球场、足球场、健身房,年均接待健身市民近30万人次。“十三五”期间,体育场地面积达到727625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预定目标0.688平方米,全区已形成由3个区级体育场馆(区全民健身中心迁建中,不计入内)、3个社区市民健身中心、663处市民益智健身苑点、25片市民球场、12个市民健身房、48个楼宇健身室以及32条健身步道组成的布局合理、普惠性强、点线面结合的全民健身设施圈,“15分钟体育生活圈”在社区的覆盖率达到100%。
看到机遇的同时,也要正视挑战。静安区体育规划用地不足,未来增量空间不大。公共体育设施紧缺且结构性分布不均衡,导致公共体育资源局部区域、时段饱和甚至超负荷运作与部分资源利用率低的现象并存。区域大中型体育场馆布局基本合理,但对南北高架以西、内环高架以北的区域辐射能力有限;共享市民健身房在中环以北分布较少,仅有1处;中环—南北高架附近主要为园区、厂区,健身苑点分布相对稀疏。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处处可健身”的集约、复合型运动健身空间。商务楼宇、商场园区、公园绿地、居民社区、河道两岸、地下设施等区域空间复合利用率更加高效,设施布局更加均衡,智能服务更加多元,“15分钟体育生活圈”内涵更加丰富。创新智慧健身服务载体,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全面建成“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静安体育“智信”管理系统。成为上海现代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示范区。
力争到2025年,新增健身设施总量5万平方米以上,新、改建143个体育健身设施项目,本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超过0.74平方米以上。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市民体质达标率达到全市前列。
三、建设任务与五年行动计划
(一)扩大场地设施供给
1.加强规划布局
充分结合静安城区建设发展实际,重点围绕静安区“15分钟体育生活圈”的圈层规划布局,全面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资源空间。区体育局会同规划资源、绿化市容、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和街镇,确定区域体育健身设施可利用空间目录,保障体育设施建设需求。在编制新改建居住社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等规划过程中,规划资源部门要充分考虑体育健身设施配建要求,并征询区体育局意见。
2.优化存量空间
推进市民健身步道、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市民球场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形成类型多样、功能完善、涵盖面广的体育健身设施体系,不断丰富“15分钟体育生活圈”的圈层设施布局。“十四五”期间,新建1个区级大型体育场馆(静安区全民健身中心),包含屋顶运动场、游泳池、跑道、全民健身馆、多功能体育馆等设施类型;新、改建100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完成天目西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等5个街道社区市民健身中心的建设;新建10条市民健身步道,总长5公里,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基本实现街镇全覆盖;新、改建3个都市运动中心,其中1个园区型、1个商区型、1个户外型;新、改建10个市民健身驿站;完成静安区体育中心的配套工程改造。
3.促进融合发展
充分利用城市广场、商场空间、公园绿地、滨水堤岸等绿地空间,建设嵌入式小型体育公园、环苏州河堤市民健身步道和配套运动娱乐设施。新建体育公园(彭越浦楔形绿地二期项目)1个,包含市民球场、市民健身步道、市民益智健身苑点等各类运动场地和设施,实现体育健身、运动休闲、赛事经济和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在绿色生态空间内合理设置体育健身设施,做好三泉公园等规划建设工作,实现体绿一体,方便市民健身休闲。支持在楼宇屋顶、地下空间等场所布局小、微型市民健身驿站,临时健身工作室或楼宇健身室。统筹卫生、养老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新建7个长者运动健康之家,促进社区养老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资源共享、功能衔接。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改建或新建体育设施过程中预留改造条件,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应急避难(险)方面的功能。
4.支持社会参与
支持更多的社会力量运用城市更新政策挖掘废旧厂房、仓库、地下空间、园区空地、尚未明确用途的城市空闲土地、储备建设用地等存量场地资源,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临时性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室外健身设施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由各方协商依法确定健身设施产权归属,建成后5年内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变其产权归属和功能用途。
5.落实社区配套
贯彻落实《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沪府令1号)、《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等文件,做好新建居住小区的公共体育设施的配套,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在相关环节征求体育部门意见,不得挪用或侵占。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须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加强社区青少年体育设施建设,增加青少年社区健身设施供给,强化社区在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阵地作用。至2025年底,建设3个市民球场。
(二)提升设施管理品质
1.扩大设施开放
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对外免费或低价开放力度,针对学生、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低价或免费服务,引导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锻炼提供场地支持与服务。鼓励经营性体育场所扩大社会体育公共服务范围和力度。通过配送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经营性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持续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深化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管理机制,提升开放服务质量。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力度。
2.完善管理体系
结合各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实际,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对于由政府出资建设配备的公共体育场馆,要严格按照体育场馆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管理要求。体育部门应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维护、保养的监管力度,确保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使用安全。
3.鼓励社会化运营
按照“改造功能、改革机制”的要求,积极推进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管理机制创新,鼓励引入各类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管理公共体育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实现最佳效益。
(三)创建集约智能型健身载体
1.加快智慧化建设
推动智能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创新建设载体,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体育场地设施方面的应用,推进智慧健身房、智慧公共运动场、智慧体育公园建设,提升体育科技含量。依托“区块链+物联网”技术,加强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全面整合各类体育场地资源,增强场馆集群间的信息联动,实现智能引流、弹性预定、客流监测等服务功能,最大限度提升场馆坪效,提升市民获得个性化服务体验感。“十四五”期间,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设施设备的智慧健身设施80处,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3个。
2.提供智慧化服务
加快提升全民健身领域“一网通办”的数据赋能水平,以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为依托,积极发展“体育+”“+体育”多元服务模式。以静安体育“智信”管理系统为载体,推广“云健身”服务,整合线下健身培训资源,通过线上终端指导市民利用各类室内空间开展科学健身活动。持续完善“你点我送”公共体育服务配送平台,建立高质量的社区体育服务配送机制。优化体质监测站和智慧健康驿站构建的体质健康服务网络。重视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数字鸿沟”问题,加强体育领域“智慧助老”服务,实现“数字红利”的全民共享。
3.加强智慧化管理
加快静安区公共体育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建立系统完备的全民健身大数据库,推进全民健身信息、数据资源开发和利用。全面整合“静安体育公益配送”“共享运动场”“你点我送”“静安体育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打造静安体育“智信”管理系统,通过“一口接入”的前端服务为市民提供智能化、快捷化、个性化的运动健身新体验;以智能场馆群、全民健身数据可视化系统等后端服务推进办公协同化、管理信息化,实现“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要从全面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发展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补齐群众身边健身设施短板的重要性。发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区体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建设管理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各街道(镇)等相关部门联动协同的合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加强制度建设,保障五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
2.加大政策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政府下发的关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等相关文件要求。区体育局要加强与规划资源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大对新建、改建等各类居民住宅区是否按照标准配建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类引导和鼓励政策,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健身设施的建设。
3.保障资金投入
建立健身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供基本保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4.提升运营活力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方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体育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有效提高建设效率和运营活力。
5.审慎监督评估
加强健身设施建设、使用、维护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及时投入使用。在符合环保和安全的前提下,为市场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创造宽松环境。体育、规划资源、财政、应急、绿化市容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健身设施建设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协调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6.加大宣传推广
广泛宣传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人民健康的方针政策,强化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进健康关口前移的积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典型报道,讲好体育健身故事,总结及推广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营造“人人运动,人人健康”的全民健身氛围。
附件:静安区体育健身设施可利用空间目录(2021版)
附件
静安区体育健身设施可利用空间目录(2021版)
序号 | 街镇 | 地址 | 面积 | 现状 | 意向用途 | 可利用年限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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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站街道 | 北站73(晋元路-海宁路-西藏北路)(控规编号:07-03) | 300平方米 | 规划中 | 市民多功能运动场/市民益智健身苑点 | 待定 | 区规划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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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站街道 | 晋元南住宅北侧绿地(曲阜路-晋元路-国庆路-乌镇路)(控规编号:38-02) | 1500平方米 | 规划中 | 市民健身步道/市民多功能运动场/市民益智健身苑点 | 待定 | 区规划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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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站街道 | 大统基地门前绿地(共和新路-光复路-大统路-曲阜路)(控规编号:35-01) | 1500平方米 | 规划中 | 市民健身步道/市民多功能运动场/市民益智健身苑点 | 待定 | 区规划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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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宁路街道 | 万荣路1199弄42幢1号 | 600平方米 | 新建住宅配套 | 市民健身驿站 | 长期 | 大宁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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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彭浦新村街道 | 临汾路1040号(控规编号:zb005-07) | 2000平方米 | 规划中 | 综合健身馆 | 待定 | 区规划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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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彭浦新村街道 | 彭一小区(闻喜路-共和新路-场中路-平顺路)(控规编号:zb041-01) | 4400平方米 | 规划中 | 社区市民健身中心 | 待定 | 区规划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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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彭浦新村街道 | 三泉路357号甲 | 700平方米 | 闲置场地 | 社区市民健身中心 | 待定 | 彭浦新村街道 |
8 | 彭浦新村街道 | 三泉路879号 | 200平方米 | 养老院 | 长者运动健康之家 | 长期 | 区民政局 |
9 | 彭浦镇 | 彭越浦楔形绿地(江场西路-康宁路-交城路-绿地)(控规编号:076f-02) | 文化、体育设施8000平方米 | 规划中 | 体育公园 | 待定 | 区规划资源局 |
10 | 彭浦镇 | 场中路、云欣路西南角 | 100平方米 | 闸环灵绿地(云欣花园) | 市民益智健身苑点 | 待定 | 区绿化市容局 |
11 | 彭浦镇 | 江场西路1200号 | 100平方米 | 养护院 | 长者运动健康之家 | 长期 | 区民政局 |
12 | 彭浦镇 | 望景苑 | 199平方米 | 街道助老服务站 | 市民健身驿站 | 长期 | 区民政局 |
13 | 彭浦镇 | 广中西路999弄 | 100平方米 | 街道助老服务站 | 智慧健康驿站 | 长期 | 区民政局 |
14 | 芷江西路街道 | 全民健身中心(南山路-育婴堂路-中华新路)(控规编号:302a-05) | 9000平方米 | 规划中 | 全民健身中心
| 待定 | 区规划资源局 |
15 | 宝山路街道 | 宝山路485号后门 | 626平方米,层高3.2米,15平方米隔间22间 | 加工厂 | 乒乓球房/市民健身房 | 长期 | 区民防办 |
16 | 共和新路街道 | 西藏北路1375号 | 150平方米 | 养老院 | 长者运动健康之家 | 长期 | 区民政局 |
17 | 苏州河沿岸 | 北苏州河 光复路 | 7000平方米 | 绿地 | 市民健身步道/市民多功能运动场 | 待定 | 配套局 |
18 | 天目西路街道 | 恒丰北路8号 | 2890平方米 | 新建住宅配套 | 市民健身中心 | 长期 | 天目西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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