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高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检查工作质效,结合本区工作实际,按照《2025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工作要求,制定计划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医保结算、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重点药品管理(麻精药品等)、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从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问题,严肃查处殡葬领域涉医违法乱象,对违规开具医学证明、泄漏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从严处理,防范“医托”“号贩子”“电子黄牛”“黑护工”等影响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
(二)母婴保健技术、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放射诊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五)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
(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八)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九)学校和托幼(育)机构卫生管理情况;
(十)消毒服务机构卫生管理情况。
二、任务抽取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设定抽查计划的比例和数量,在排除已抽取的市抽任务清单后,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年度区抽对象与检查人员,形成区抽任务清单,对投诉举报多、风险隐患大、有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监管对象和领域,适当增加抽查比例或数量。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统筹组织,发挥工作合力。要加强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统筹组织与实施进度管理,要按照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开展检查,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工作要求,提高执法检查的严肃性、规范性。强化落实“一支队伍进机构”原则,争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检查事项较多、风险较高的医疗机构,统筹开展全事项检查或跨部门联合检查,结合实际开展区级全事项检查。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等作用,提高抽查完成率。加强监督检查与质控监测工作的协调联动。
增强监管效能,强化全过程管理。要加强对抽查对象的合规指导,督促落实主体管理责任。要强化对监督执法队伍的常态化培训,不断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发现违法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并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行刑衔接与部门联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其它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抽查计划中的检测任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确保数据质量,规范信息报送。加强时间进度和质量管理,规范完成“双随机”现场检查笔录,及时填报相关监督检测记录。要严格落实卫生健康监督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确保信息填报及时准确。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年度抽查结果。工作阶段性总结、全年总结应分别于6月25日前、11月25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附件: 1.2025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5年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专业)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模板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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