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 (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2021年,由区建管委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共同起草,研究制定《静安区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经区政府批转印发,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即将到期。
2025年,由市住建委、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出台新版城市维护项目管理文件。为做好市区政策衔接,保障区城维项目有序开展,区建设管理委牵头启动区级城维管理办法修订研究工作,起草了《静安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
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xuekewei_aix@163.com
2、通过信件邮寄至:大统路480号2207室静安区建设管理委,邮编200070
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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