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商办楼宇在一定时期内功能兼容转换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优化本区商办楼宇功能兼容转换项目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商务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设程序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区建设管理委结合本区实际,起草了《静安区商办楼宇在一定时期内功能兼容转换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7日。
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jaqgxb@163.com
2、通过信件邮寄至:大统路480号2207室静安区建设管理委,邮编200070
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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