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菜篮子”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本区“菜篮子”供应体系基本稳定,促进“菜篮子”供应体系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设立静安区“菜篮子”项目相关资金。为规范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区商务委牵头制定了《静安区“菜篮子”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21日。
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在线提交。直接在本公告下方填写意见和建议。
2.来信反馈。通信地址:上海市巨鹿路915号静安区商务委员会(收);邮编:200041。(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静安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