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卫生健康委2026年卫生健康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2026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和国家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的工作要求,制定静安区卫生监督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内容
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采供血机构规范管理、母婴保健技术和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放射诊疗机构依法执业、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放射卫生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学校和托幼(育)机构卫生管理、消毒服务机构卫生管理。
二、检查比例
根据国家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要求,结合市卫健委、区审改办等部门对综合监管和联合抽查等工作的要求,对各条线在市抽之外按照条线相应比例进行随机监督抽查检查对象抽取,总量约713家。
三、检查方式和频次
检查方式均为现场检查,频次为1年1次。
四、工作要求
根据《2026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和国家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的工作要求,对投诉举报多、风险隐患大、有失信行为或者严重违法记录的监管对象,适当增加抽查数量。
根据本市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市卫健委、区审改办等部门对综合监管和联合抽查等工作的牵头和配合工作要求,持续对中医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机构、互联网医院、涉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沐浴场所、产后母婴生活照护服务机构等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按照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检查,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等要求,提高执法检查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同一检查对象有不同检查事项的,严格落实“一支队伍进机构”要求。持续优化行政检查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相关信息填报。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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