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2025)》(修订部分)批前公示
《静安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2025)》(修订部分)批前公示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静安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2025)》(修订部分),现已完成规划草案,于近期履行法定报批程序。根据《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2023-2027年)》(沪府〔2022〕66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静安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2025)》(修订部分)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共30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二、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须明确表明为“静安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公示意见”(应在电子邮件主题栏、信封上予以注明),并提供联系方式。
我们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zbsrjjgk@126.com
通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480号1605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景观科
邮 编:200070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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