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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现有1人行政执法证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持证人姓名:范卫东
执法机构: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执法种类:城管执法
执法区域:静安区
发证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编号:09000399226
有效日期:2018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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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稿时间:2025-07-2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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