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静安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公示(150)
序号 | 补贴单位或个人 | 补贴类型 | 补贴标准 | 审批金额(元) |
1 | 上海奥森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创业组织带动就业补贴 | 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注册经营在静安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内、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创业组织,按照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按创业组织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下限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50%的标准给予补贴。 每个创业组织每月申请补贴人数以12人为限,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自注册成立之日起的36个月。 | ¥54,276.00 |
2 | 上海德佩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5,378.20 | ||
3 | 上海法比乐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4,473.60 | ||
4 | 上海甫哉科技有限公司 | ¥27,138.00 | ||
5 | 上海岚途友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1,661.00 | ||
6 | 上海雷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1,661.00 | ||
7 | 上海面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3,470.20 | ||
8 | 上海时阁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6,233.40 | ||
9 | 上海视徽科技有限公司 | ¥28,947.20 | ||
10 | 天摩朗智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65,131.20 | ||
注:本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电话:33095019、33095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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