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宝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评估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240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120号)等文件要求,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完成上海宝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评估。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受理地址:上海市大统路480号1805室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
上海宝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企业职业技能
等级评价机构备案评估结果
序号 | 评价机构名称 | 主管部门 | 评估结果 |
1 | 上海宝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评估通过,同意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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