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赵敏、蒲博)
赵敏、蒲博:
你因涉嫌擅自搭建建筑物,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人员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将《要求当事人赵敏、蒲博接受案件调查的通知》送达你处。故本机关现依法对你公告送达《要求当事人赵敏、蒲博接受案件调查的通知》,要求你于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平型关路1700号7号楼3楼接受案件调查。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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