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全运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上海市静安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的公示
关于对在全运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上海市静安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的公示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70号)及《关于同意上海市体育局开展及时奖励的复函》(沪人社专〔2021〕334号),由主管部门评议推荐,经研究,拟对在全运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高渊同志给予记功,现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监督电话:56471891,33095552
联系地址:大统路480号1905室
邮政编码:200070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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