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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烟草专卖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上海市静安区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静安区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制度,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化、电子化管理,并以“一网通办”改革要点和相关评估指标为抓手,持续提升烟草政务服务水平。
静安区局不断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提升许可管理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堵点问题:一是完善办事服务平台,编制并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落实政府“证照分离”改革相关要求,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衔接。二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施许可事项网上申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烟草政务服务。三是贯彻落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持证户常态化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提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持证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主要包括区级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许可证申请的途径和方法,落实本市“一网通办”改革“两个免交”“一件事”“领导帮办”“好差评”等创新举措。四是落实窗口工作责任制,打造政务服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不断提升解决难点问题的效能。五是转变政务服务理念,持续推进帮办上门办制度。进一步提高主动服务意识,由“要我办”提升为“帮助办”。对于一些不擅长网上操作的人群及残疾人、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线上线下帮办、上门办服务,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六是关注“12313”处置效率,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窗口接待受理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仪容举止和办证服务规范,做到细心、耐心、贴心、尽心,确保不出现一星、二星评价和窗口服务质量的相关投诉。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静安区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未作出变动。2024年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户共计1480户。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690件,其中许可类事项新办52件、变更58件、延续480件;管理类事项歇业78件、停业13件、恢复营业8件、补办1件。
静安区局严格落实《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未以办证为名收取各种费用,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静安区局在上海市烟草专卖局官网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办理结果。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方面,一是持续压缩审批时限。许可证补办、歇业、停业、恢复营业业务当日办结,新办、变更、延续业务对外承诺申请至决定5个自然日内办结,实地核查完成时间48小时内。二是积极推进网上办理。通过制作并发放图文并茂的网上办理说明,积极推进各项业务网上办理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24年静安区局政务“好差评”评价率为118.59%,网办比例和全程网办率两项指标均达到“一网通办”考核要求。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4年1至12月,共退出112户,其中收回5户,注销29户,歇业78户。一是明确责令整改、责令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等情形的不同认定条件及操作程序和规范,严格执行落实。二是做好擅自停业户和持证未经营户梳理排摸,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许可证收回,做好持证户的后续监管工作。三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持证户营业执照状态,对于已注销的营业执照,将按照法定流程及时予以注销。四是稳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周围持证户清退工作,分别通过宣传引导完成中小学、幼儿园周围持证户清退2户,展现静安区局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方面的担当和作为。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烟法〔2021〕157号,),2023年静安区局贯彻执行上海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落实“两个免于提交”等工作要求。
静安区局在2024年着重政府服务窗口建设,落实上海市烟草专卖局《烟草政务服务窗口视觉识别管理标准》,规范视觉识别系统,完善功能区域设置,科学合理设置窗口大厅功能区域,包括窗口服务区、便民服务区、自助服务区(配备“一网通办”综合自助终端)、等候休息区、信息公示区、政策宣传区。
五、监督制约情况
静安区局严格遵守国家局“六个严禁”、《上海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相关要求,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行使执法权力,有效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好本区烟草市场秩序。
(一)着力规范行政许可管理。深入推进许可证审批规范运行,全面落实国家局《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严格执行市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等制度标准,严格防范专卖执法人员利用许可审批权力谋利问题。
(二)着力规范专卖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全专卖执法行为监督机制,根据工作实际科学配备专卖执法装备,全过程记录各类现场执法活动,严格防范滥用专卖执法检查权力问题。
(三)着力落实市场监管要求。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深化智慧监管,严格执行市局《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业务指导手册》等制度标准,严格防范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
上海市静安区烟草专卖局
专卖监督管理科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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