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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静安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现有行政许可事项2项。一是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二是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两个事项均进驻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现“一网通办”。在审批过程中,严格贯彻《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民防审批和监督管理规定》《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民防审批审查程序及管理要求》等法规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在改革创新中,坚持落实深化“一网通办”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全年共收到“行政协助”设计方案和土地出让意见征询申请41件,其中受理41件,核准41件,办结办件中网上办结41件,全程网办41件,按期办结41件,设计方案阶段中落实人防工程结建义务事项17项,人防工程建筑面积55122.83平方米,无人防建设要求事项3项;收到“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申请3件,其中受理3件,批准3件,办结办件中网上办结3件,全程网办3件,按期办结3件。在办理过程中,全程做到合法合规、及时办结,未发生超期办件情况。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开展日常监管。根据市国动办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民防审批审查事项监督检查工作细则》,对综合竣工验收阶段的项目严格批后监管和跟踪检查。2024全年共出具民防专项验收意见15件,其中配建民防工程项目13个、缴费项目2个,通过核对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未发现缴费金额与实测面积不符的项目。
(二)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每季度对核准缴纳人防工程建设费的建设项目进行不定期督促,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缴费工作按时完成。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根据“一网通办”工作要求,我办积极落实好办、快办事项。将“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纳入区“免申即享”服务事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即可享受减免服务。
(二)提高办事指南准度。规范办事指南的修订,及时动态更新,持续推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确保线上线下标准一致,全年完成“一网通办”7个事项的自查更新。
五、监督制约情况
一是落实三级审批制度。由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拟办行政许可事项意见,科室负责人审核,办领导审定后出具审批意见,环环相扣,不留盲点,确保程序上的规范,意见上的准确严谨。二是结合市国动办审批审查工作的抽查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行政许可事项资料逐项检查审批程序和审批内容,未发现违规操作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及时向服务对象解答政策,服务对象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理解有误差,导致办理时长较长。
改进措施:下阶段,我办将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文件,精进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突出跨前服务,促进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再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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