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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静安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民宗办”)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23年度,根据静安区政府审改办工作要求,梳理编制行政许可清单;积极做好一网通办相关工作,实现全部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落实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服务。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现有事项情况。经梳理和修订静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区民宗办共有行政许可事项8项:1.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2.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3.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4.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5.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6.大型宗教活动许可;7.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8.清真食品标志牌审批。均为法定本级许可事项,已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二)许可办理情况。2023年区民宗办共办结行政许可0件。区民宗办所有审批事项均不涉及收费。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清真挂牌点位日常执法检查。将辖区内19家现场清真挂牌点位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每年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对街道排摸清真食品、副食品和餐饮供应点抽查检查。结合清真标志牌换证现场核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对其进行安全检查。三是抓好投诉举报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确保辖区内清真供应点不发生清真不清、清真泛化等行为。
四、改革创新情况
无。
五、监督纠正情况
一是市民族和宗教局对区民宗办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开展行政审批。二是2023年根据区审改办、区一网通办专班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改革,落实办事指南修订、领导帮办服务等各项工作。三是社会和办事群众的监督。建立投诉制度,在政务网站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通过电话、网络以及有关信访渠道受理行政审批的咨询和投诉,自觉接受群众举报投诉。2023年区民宗办未收到有关行政许可实施方面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对办理事项流程不熟悉。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民宗办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跨前一步、主动作为,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方便群众办事。
静安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