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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静安区卫健委不断加强窗口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两个免于提交”,落实全程网办服务,全面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部门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总体良好。由区审改办、一网通办牵头,重点推行高频审批事项全程网办、无人工干预系统自动审批、好办、快办、掌上办等服务,网办比率提升至100%。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新设立企业开展抽查,依法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存量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切实保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计收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5920件,其中受理5677件,不予受理243件。受理的5677件行政许可事项中(其中告知承诺1407件),批准5665件,不予批准12件;网办件5677件,网办比率100%;按期办结5677件,超期办件0件,按时办结率100%。收费办件量共计0件,收费金额0元。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静安区共有管理相对人7166户,其中公共场所1428户,控烟场所2949户,集中空调138户,医疗机构457户,放射诊疗机构218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10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167户,学校托幼机构233户,疾控1户,职业病诊断和检查机构6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户,涉水产品企业1户,管道分质供水管理单位8户(8个小区),二次供水1401户,自动售水机75台,职业卫生用人单位71户。另有水箱11463只。
监督检查4575户次,行政处罚466件,警告224件,罚款383件,罚款金额237.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8万元。办理行政许可、备案共计4881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507件,医师护士和母婴保健放射人员3860件,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47件,放射诊疗许可证243件,医疗广告审查187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19件,消毒服务机构备案申请18件(含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备案1件)。
受理举报投诉628件,其中公卫365件(传防5件,控烟308件,公共场所39件,二次供水4件,泳池卫生9件),立案40件。医政263件(无证行医82件,医疗执业181件),立案37件。接待医疗纠纷事故151起,其中患者来访73起,来电78起,受理医疗事故申请3起。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完成2023年权责事项改革内容
根据审改办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我们今年完成了2023年区卫健委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对行政备案和审批事项中的特殊程序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了规范和清理。针对公共服务事项,根据工作实际,广泛征求业务科室意见,认领20项新版公共服务事项。
(二)深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做好日常数据申报和监测,提高“一业一证”办件量,探索基于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的行业准入新模式。持续推进“两个免于提交”,对存量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对新增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严格检查,健全免于提交工作运营机制。
(三)“授权代办”顺利上线
区卫生健康委业务窗口已有5项高频事项提供亮“码”代办服务:医疗广告审查、护士执业注册—集体注册、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涉及集中空调的项目、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其他)—竣工验收阶段、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涉及集中空调的项目、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其他)—设计阶段和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备案—新办。
企业经办人员在静安区企业专属网页完成法人授权后,只要在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互动终端处出示本人“随申码”,工作人员即可获取该经办人的授权信息,为其处理相关代办业务,全程无需提交任何代办证明材料或个人证件,在提高窗口办件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企业办事的便捷度。
(四)智慧监管方面
试行“智慧系统”助力医美行业监管,在监管部门、医、患三方之间搭建信息化通道,以期从根本上解决医美行业监管困境,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生态化综合监管体系,目前已实现了医疗机构和人员资质、质控管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医疗器械、精麻药品的在线监管。
中药饮片处方在线点评及监管研究:探索中医药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嵌入处方在线点评功能模块,共享整合数据资源,构建由中医药卫生监督领导小组、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中医药专家库组成“中药饮片在线点评专家小组”,抽取数据库中的重要饮片进行点评。对医疗机构组织专题培训,对重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定期公告并分析中药饮片处方在线点评结果,对不合法、不合理、不规范等因素进行排名和风险预警,不断提升辖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质量。
“三色标记重点管控”探索办公楼宇控烟工作卫生监督新模式:基于第一季度和2022年办公楼宇控烟投诉数据,初步完成静安区办公楼宇2023年度三色标记重点管控地图的投诉数量底数模块管理。大致明确第一季度投诉较多的办公楼宇,并针对第一季度投诉次数超过10次以上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管。重点监管区域均有针对吸烟者的行政处罚案件,对于吸烟违法者取得一定震慑效果。通过“三色标记重点管控”,截止第三季度先前列入统计的重点监管区,投诉次数相较同期下降35%左右,重点监管区物业管理人在卫生间等监管难度较大的区域安装了吸烟感应器。
五、监督制约情况
(一)实行分级分类审批制度
我委审批事项流程分为4个审批流转环节:分别是窗口人员、受理工作人员、科室领导审批、分管部门领导审批。按照责任分工,审批人员具有业务审批时限和审批层级。
(二)线下帮办
委部门领导和科室领导先后到窗口开展帮办工作,通过“换位式”体验,了解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困难和意见。
(三)双公示原则
根据行政审批“双公示原则”,我委的行政审批事项会在区发改委构建的“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相关行政许可的必要环节,例如:听证、公示环节,会在静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务服务“好差评”
我委入驻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人均可在办件完成后填写“好差评”,评价办件服务质量。如遇到差评件,我委都积极开展问题调查,积极整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行政许可方面
存在问题:系统平台的稳定性有待提升。
根据办事人员反映,上海“一网通办”系统平台在医疗广告审查事项时,屡次遭遇审批人员对申请材料的批注无法看到的情况。
改进措施:我们一方面针对发生异常办件的事项,积极通过电话联系告知审批细节,确保群众办事顺利流畅,一方面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及时反馈问题,对好办快办等创新性事项做好充分测试。
(二)批后监管方面
存在问题:难点和薄弱领域监管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在2022年监管创新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在2023年一是加强一业一证行业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依托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将不同部门的信息进行动态反馈;一方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失信联合惩戒等工作,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医学检验所、口腔专科机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等类别开展综合评价、分级监督工作。依据对各单位的综合评价情况进行分级,将分级结果予以公示,并运用到实际监管中,依据分级结果调整监管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今后,本部门将继续狠抓放管服改革,提升窗口人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严格规范卫生行政审批行为,优化网办服务能力,切实为群众、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提升辖区营商环境。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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