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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二路街道关于申请开业园区搬迁及转变服务功能的函
静石办[2012]3号
石门二路街道关于申请开业园区搬迁及转变服务功能的函
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门二路开业园区经区政府批准建于2004年6月,坐落于顺德路92号(原门牌号为南苏州路1501号),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四层办公楼)。该园区由我街道社区就业业务管理部门---石门二路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全民事业单位)与上海市市政工程材料公司签约租用(近年为一年一租期),委托上海石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多年来,园区为创业者提供了场地和相关政策指导扶持,目前容纳了非正规就业组织30多家,受到创业者的好评。
2011年11月,园区出租方上海市市政工程材料公司因企业经营生产需要,通知收回园区房屋。通过交涉,该公司同意将其它处房产进行简单装修后,交由街道继续租赁,作为石二开业园区。新址为西苏州河路53号,规模为1000平方米的办公楼房,预计2012年4月份可以启用。
为落实区促进就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完成区政府就业创业实事项目,搬迁后的石二开业园区主要服务对象将由原先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改变为在静安区开业的小微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继续设立“石二青年创业实训基地”,运用市、区两级鼓励扶持创业的政策,为以青年为主的意向创业者和创业者提供开业咨询、场地租赁、贷款担保、专家服务等系列服务。
搬迁后的石二开业园区,将向工商静安分局申请为可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由专业公司管理、重点为微型企业开放的特色园区,并在园区内设立集中注册区域,为青年创业提供更多便利。
开业园区是鼓励扶持创业的微型企业孵化基地,也是贯彻落实市政府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抓手。特函告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希望在石二开业园区的搬迁及功能转变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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