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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2014年关于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相关举措》的通知
分局各部门:
为持续提升本区公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经研究,分局制定了《2014年关于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相关举措》(见附件)。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部门要以还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教育民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践行各项惠民服务措施,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各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确保实现项目化推进。
三、各责任部门要强化自查自纠,注重对过程的监督。责任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2014年关于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相关举措
一、以形式多样的防范宣传,提升安全防范的受众面
1、大力加强防范宣传力度。紧扣“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5.10”世界电信日、“6.26”禁毒日、“11.9”消防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各类防范宣传、知识讲座等;针对不上网、不读报、不看电视、不听广播等特殊人群,督促居(村)委成立消防宣传小组,深入居民楼组、家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坚持每月在人流密集场所开展集中防范宣传,依托案件回访、警情通报、警营开放、“五进”宣传等警务活动开展日常宣传,社区民警深入地区,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全面提高居民群众防范意识。责任部门: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消防支队,各派出所
2、增强官方微博的权威性和吸引力。积极依托分局名警、名所、名队“三名”公安微博群,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发布新型案件作案特点、宣传微电影,吸引网友关注;在扩大宣传范围的同时,努力做到网友私信件件有回复、防范建议条条有针对、粉丝活动每季有主题,将分局官方微博群打造成倾听民意、关注民生的新平台。责任部门:政治处、治安支队、消防支队
3、依托“公民警校”进行警民、警企互动。在已建立的12个基层办学点开设24期培训班,培训学员800人左右,开展3至4个公益性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大与现有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建关系,充分利用公民警校的资源优势有针对性的开设特色课程培训班;以“流动公民警校”形式组织志愿者教官深入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社区等讲授课程,普及防范知识,形成公民警校办学的“新平台”。责任部门:政治处
二、进一步加大对侵财类案件的追赃力度,完善对110报警和侵财类案件的回访制度
1、加强对侵财类案件的追赃工作。提升打击质量,树立追赃优先意识,加大追赃力度,努力做到破案后第一时间向受害人发还赃物;切实保证追赃率,将侵财类案件追赃率纳入考核,对经济犯罪案件经济损失追缴率达到69%以上,对侵财类案件的追赃率达到40%以上;对于没有追赃的侵财类案件要写明未能追赃的原因,杜绝因民警疏忽造成未能实现追赃的情况发生。责任部门:经侦支队,刑侦支队,各派出所
2、持续开展报警和侵财类案件的回访。对110报警电话进行短信回访,调查报警群众对分局110接处警工作的满意程度并每月通报数据。开展对入室盗窃、偷盗“两车”、盗窃车内物品、电信诈骗等侵财类可防性案件的回访。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在3个工作日内上门回访,对报案人反馈不满意的,责任区警长次日要再次回访;报案人仍不满意的,由派出所领导上门回访,了解被害人不满意的理由并尽力帮助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对已破的案件,责任民警要对被害人(单位)进行回访,了解被害人(单位)对地区防范工作意见和建议;对久侦未破的案件,责任区民警在接报回访后,每季度开展一次回访并进行防范宣传。通过案件回访,在挖掘案件侦破线索的同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办案进程和工作情况,争取群众理解。相关统计结果纳入对各派出所的目标管理考核。责任部门:指挥处,纪委监察室,治安、刑侦支队,各派出所
三、提升窗口效能,减少群众办事往返次数
1、优化办证效率和增设办证业务。出入境办证窗口在全市首家正式启动自助发证业务,方便群众快速自助取证;完善外国人签证业务的同时争取市局出入境管理局业务进一步下放,增开台湾居民办证业务,为辖区台湾居民提供办证服务;做好电子港澳通行证启动筹备工作;优化窗口办证流程,设计简洁易懂的流程指示图,让办证群众体会到“三表合一”模式的方便、快捷。责任部门:出入境办
2、主动上门受理报案和当天完成笔录。对报案人中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改变以往通知至公安机关询问的方式,由侦查员主动上门开展询问、制作笔录等工作;对外省市来报案的群众,落实侦查员于当天制作完询问笔录,尽可能减少群众往返来沪的次数。责任部门:经侦支队,刑侦支队,各派出所
3、审批和办理程序公开化。在消防办事平台公布“审批服务指南手册”、“办理流程”等资料,做到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杜绝群众因政策、程序不清导致材料不齐全而多次往返。责任部门:消防支队
4、提供窗口多媒体查询功能。加强科技资源的投入,在分局窗口办理大厅和出入境接待大厅设置查询平台供群众查询,减轻窗口民警答复问询的压力,同时,减少群众因对办事程序不了解而来回跑的情况。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室、出入境办、科技科
四、跨前一步释放善意,努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1、全面提供指导咨询,接受群众监督评议。消防支队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辖区重点单位,了解并帮助解决消防安全问题,组织技术服务小组主动深入火灾危险性大、消防工作基础薄弱的社会单位,提供面对面指导和消防技术咨询。对受理的所有项目、案件均发放“警民联系卡”,并利用手机微信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定期召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对话会”、“问卷测评会”,听取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责任部门:消防支队
2、提供上门拍照、上门采集指纹、上门发证服务。对居住家中的70岁以上老人或者确实不能行走的本市居民,其家属或监护人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上门拍照,派出所进行登记、核实,每月组织开展上门拍照、上门采指纹,本辖区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后由社区民警上门发证。责任部门:人口办,各派出所
3、结合首次走访,为办证、备案单位送证上门。在受理群众前来办理《上海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合格证》和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的相关工作中,要与首次走访工作相结合,为相关单位送证上门。责任部门:网安支队
五、加强内外监督,规范执法执勤
1、深化执勤监督。加强对窗口服务、“110”接处警、侵财类案件回访等工作监督,通过声像监控、录音笔、短信平台等科技手段,着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冷、硬、横、推情况以及案件回访工作中出现的回访流于形式等问题;通过对群众的信访投诉进行汇总梳理,有针对性地解决民警执法态度、执法随意性的问题;开展“12345”效能监察,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对待和解决群众的诉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室
2、深化办案监督。规范分局案事件的接报受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案(事)件接报工作的通知》(沪公发[2005]485号)要求做好接报及后续受理查处工作;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告知书》的使用工作,加强对接报案件材料的检查;对刑事拘留的适用严把审核关,重点对寻衅滋事案件,严格证据要求,在规范执法的同时注重执法效果,避免对不够刑事处罚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情况。责任部门:法制办
六、有效推进实事工程,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1、推广“小技防”设施,遏制入居民盗窃案件多发。本着“投入少、效果好、易推广”的出发点,利用区政府实事项目专项经费,通过征询民意、邀标采购,为本区入民宅盗窃案件高发小区居民家庭免费安装家庭简易防盗装置;积极依靠政府部门,加强联系沟通,鼓励各街道(镇)筹措资金,推广居民家庭简易防盗装置,最大限度的让更多群众家庭从中受益。责任部门:治安支队,各派出所
2、推进政府实事工程,提升居民小区消防能级。协调区政府落实年内为11个老旧小区实施消防专项改造,增设疏散楼道严禁堆物标示、张贴居民防火公约、清理堆放杂物、增设灭火器材、更换老旧电气线路或安装简易喷淋;为全区独居老人安装独立式单点报警器。责任部门:消防支队,各派出所
3、筹划道路停车资源,缓解停车供需矛盾。针对私家车逐年增加,停车供需矛盾日渐突出的情况,统筹规划区域道路停车资源,目前已落实大统路地道西侧便道的道路停车场新增工作,年内再选取芷江中路、永兴路、光复路、宝昌路等7至9条支小道路新增道路停车场,切实缓解本区停车难问题。责任部门:交警支队
七、加强企事业单位群防群治建设
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提升群防群治能力。加强水、电、油、气等涉及国计民生单位和长途客运、超市卖场等人群聚集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指导、落实整改安全防范中存在的问题不足;积极动员发动企事业单位保卫人员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在“守好门、护好院、看好家”的基础上,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动承担社会义务,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门前20米范围内的治安防范工作;由属地街镇和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各家企事业单位每周在辖区重点路段、治安复杂场所开展巡逻守护,共同织密社会治安防范网络。责任部门:治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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