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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火车站北广场C1地块商办项目的环卫配套意见
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
贵司提交的上海火车站北广场C1地块商办项目设计方案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及《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应设置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生活垃圾压缩站;进深应不小于9米,高度不低于4.5米;宜配置一台旋转密闭式垃圾压缩机,并分别配置湿垃圾、有害垃圾和干垃圾收集容器。压缩站前应有垃圾运输车运行的空地面积及车辆与压缩设备的对接空间,车辆在作业点必须调头的,应有足够的回车余地;并设置上、下水和冲洗设备,下水纳入污水管道,设置排风装置并安装除臭设备。压缩站设置在地下的地库出入口的净高不低于3.8米。
二、项目应设置单独的餐厨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出入口不应设置门槛,内外高低落差不宜过大。并设置上、下水和冲洗设备,下水纳入污水管道,设置排风装置及安装除臭设备。
三、单位生活垃圾需强制分类,并设置不小于2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场所和不少于30平方米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枯枝落叶等的堆点,并设置明显标志。各类垃圾按产生量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用于暂存单位产生的各类垃圾,设置位置应便于与环卫收运企业、社会回收企业进行对接。
四、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压缩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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