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 历史信息转化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16年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
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本区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安保工作,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底,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现将《2016年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学习传达,并严格遵照执行。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治安支队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
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本区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16]170号)和市局的部署要求,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违法犯罪打击、警校联动机制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8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控风险、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长效工作机制,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确保本区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一是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各派出所要在日常检查工作中,督促学校进一步健全完善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园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二是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要督促学校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根据市局提出的“日常时段‘一门两保安’,上放学高峰时段再叠加两名专业保安”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教育部门着力推进本区学校专业保安派驻和叠加保安派驻工作,并配齐长短警棍、盾牌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增配专业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做到24小时值班值守。三是推进技防设施建设。各派出所要根据《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相关标准,加强对校园技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紧急按钮、周界报警等设备的正常运作。四是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进一步督促校园加强物防建设,指导学校在电动移门上加装防攀爬折角,严禁校门存在挂锁未关现象。
(二)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派出所要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安全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认真梳理排查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防范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等,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对发现的治安突出问题,要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报告属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
(三)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派出所校外辅导员要结合“安全防范进校园”等活动,深入校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在校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要指导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防火逃生、防侵害等应急演练活动,着力提高在校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
(四)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排摸化解。各派出所要结合辖区治安特点,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登记建档,逐一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结合学期开学、家长会、上放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派出所要在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一门两保安日常守护,上放学时段保安叠加护校”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民警巡逻守护、校园周边巡查”等制度,将辖区校园周边纳入佩枪执勤民警巡逻守卫的重点范围,做到“逢疑必查”。同时,图像监控值守民警和巡逻护校民警要保持通讯畅通和情况互通,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要立即呼叫巡逻民警和其他相关警力赶赴现场增援处置,确保校园的绝对安全。此外,各派出所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护校工作,动员校园周边个体工商户、治安积极分子等担任安全员,及时通报情况信息;组建由治保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学生家长等组成的护校队伍,坚持开展巡查值守,进一步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六)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要对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线索,专案专人,一包到底,快速侦办。对重大线索,要成立专案组或挂牌督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全部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对可能是系列或流窜犯罪的案件,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全力突破。要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案件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七)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派出所要加强与辖区学校、幼儿园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联动机制。一是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类苗头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及早防范。二是要定期对学校安装的紧急报警装置进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作。三是校外辅导员每月到校开展走访联系不少于2次,并按规定开展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召开联席会议、举办法制安全教育以及述职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与校园保卫人员的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妥善处置。
(八)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治安支队要会同督察支队以及区教育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适时进行通报点评,并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派出所校外辅导员也要深入校园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校方采取整改措施;对于学校存在重大治安隐患,或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当按照《内保条例》予以处罚;对于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事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和部门职能,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治安支队等部门要加大对基层派出所的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派出所要严格落实各项护校工作措施,加强警种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指导学校、幼儿园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级。
(三)严格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治安支队要加强对本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提炼总结并适时推广;对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按照分局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
(四)严格信息报送,密切沟通联系。各派出所要加强此项工作的情况信息报送,每月1日前向治安支队内保科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分别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结束前上报。
纠错
1.错误类:*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
您的姓名:*
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