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
一、评估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静安区政府办公室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静安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评估。评估对象包括静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31家区政府部门和14家街镇。评估指标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文件、权力清单、政务服务、建议提案办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解读回应、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新媒体、双公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类规划、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重点领域、依申请公开等领域。
主动公开评估数据集中采集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2021年11月1日,主要通过观测静安区政府门户网站评估对象信息公开栏目、上海市政务服务网静安区站点等公开平台获得。依申请公开评估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11月18日,项目组以个人名义,通过门户网站提交申请的方式进行依申请公开验证,评估重点为静安区各部门依申请渠道的畅通性和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程度。
二、评估结果
静安区2021年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大决策预公开、权力清单、政务服务、建议提案办理、双公示、重点领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继续保持高水平。对于国家和上海市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能够积极有效落实,包括各类规划信息的归集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政府开放活动集中广泛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优化完善、政策解读回应质量持续强化以及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等年度重点领域公开深化细化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同上年相比更加完善,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信息获取需求,科学合理调整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例如新增“法治政府建设”“发展规划计划”等栏目,改版升级“重大决策”“政府开放”栏目,进一步提升群众信息获取便捷程度,公开效果也更加优化。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稳步提升,信息更新率、内容原创性、政务属性等方面继续保持高水平。
三、评估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静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入口,并提供“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的直达链接,专栏访问快捷性较好。政府信息专栏内完整设置“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且各栏目均可有效访问,未出现链接无法访问的情况。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细分“履职依据”“机关简介”“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公开”“其他法定信息”等板块,专栏设计规范、精细。下一步,建议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推荐版面持续优化版面设计,进一步提升专栏展示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静安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较好。一是年报发布率高,静安区政府、31家区政府工作部门以及14家街镇均按时规范发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实现全覆盖。二是年报发布及时,静安区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于2021年2月20日前发布;31家区政府工作部门以及14家街镇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均于2021年1月31日前发布。三是年报内容规范,静安区各单位发布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年报表格统一规范,数据完整。下一步,建议个别单位注意年报细节完善,例如统计数据表填写完整,不留空;做好数据核对,保证本年度报告中“上年度结转信息公开申请数”与上一年度报告中“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的一致;“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要结合实际情况撰写,避免出现与上一年度报告雷同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静安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规范,更新及时,包含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46家单位均于2020年6月1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施行后及时发布了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均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补正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更新。评估发现46家单位还在2021年5月19日对指南内容进行了修订,载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收费要求和标准,体现出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的同步衔接和及时更新。下一步,建议静安区个别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写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号码,保证申请渠道的多样性,进一步提升申请接收渠道指引规范性。
(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整体表现优秀。静安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各承办单位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决策草案及说明文件,并进行意见征集,明确意见征集反馈渠道和征集期限,广泛吸收社会公众意见,充分保障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15家部门、全部14家街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广泛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及时公开决策流程信息。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决策公开—重大决策”专栏,下设“区政府决策事项目录”“区政府部门决策事项目录”“街镇决策事项目录”3个栏目,集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通过超链接方式全面展示全流程信息,包括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参与情况、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事项结果等。
(五)政策文件
静安区政策文件公开情况良好。一是政府公文归集全面,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静安区政府2002年以来的政府公文。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设计较好,“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设置“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解读”3个板块,公开规范性文件以及解读材料,实现文件基本信息预览,包括文件标题、发布日期、有效期限等,且文件及其解读材料相互关联。三是主题分类科学合理,分类展示信息。另外“一类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清晰,上海市政务服务网(静安区)中设置“企业扶持政策汇编”栏目,按“科技创新政策”“商贸、金融等政策”“信息、人才等政策”“文化创意政策”“其他政策”5种类别,汇总公开了国家、上海市以及静安区企业扶持相关政策,政务公开的服务功能作用明显。
(六)权力清单
上海市政务服务网(静安区)集中发布了静安区权力清单,共涉及28家具有行政权力的单位。专栏页面提供部门和权力类型筛选服务,实现权力事项的精准查询。
(七)政务服务
静安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优秀。一是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全面公开,有42家公开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二是办事指南内容完整、规范,抽查发现除部分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无需申报外,其余单位公开的办事指南中均包含办理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期限、收费标准以及联系方式或咨询渠道,并提供申报材料格式文本及填写参照文本。三是办事指南场景化、易读懂,上海市政务服务网(静安区)“‘一件事’主题服务”专栏中以“一件事一次办”为依托,提供一件事主题引导服务,通过选择办理事项具体要求,生成场景化、易读懂的专属办事指南,极大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
(八)建议提案办理
静安区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公开工作继续保持高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专栏,下设“市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栏目,集中发布静安区政府、区政府工作部门以及街镇2021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复文和办理总体情况。栏目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公开比例(公开复文单位数占收到建议的单位数的比例)达8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公开比例达91.30%。评估期间,发现个别单位尚未公开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考虑到时间因素,建议在形成信息后及时发布。同时,建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专栏下设置“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栏目,集中公开相应信息。
(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测评期间,静安区政府、20家区政府工作部门以及13家街镇公开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较去年有所提升,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所发布的年度报告内容完整、规范,均包括上一年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工作计划,涵盖各类重点内容。下一步,建议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公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报,进一步规范内容,例如对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描述。
(十)解读与回应
静安区解读与回应工作稳步推进。政策解读方面,静安区通过“政策解读”重点专题集中发布领导解读、图片解读、文件解读、视频解读、媒体解读、政策施行后解读、在线解读等信息,覆盖范围广、解读形式多样。此外,还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下设“政策解读”,集中发布各类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其中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2021年所发布的政策文件实现政策解读全覆盖。评估发现,有少数单位还存在政策解读材料未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解读材料未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解读内容质量不高等情况,建议下一步继续优化。回应关切方面,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收到群众意见或问题咨询的单位,基本能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有的在1个工作日内即完成答复,回应效率高。不过评估发现有个别单位未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建议下一步强化管理,不断规范回应机制。
(十一)政务新媒体
静安区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良好。静安区政府、22家区政府工作部门以及14家街镇开通政务微信,开通比例达80.43%,其中有4家单位保持按日更新微信内容,23家单位保持每周更新,10家单位保持按月更新,整体更新频率较高。微信发布内容均与本单位业务相关,未出现“空壳化”“娱乐化”现象。评估发现静安区开通政务微博的单位较少,微博作为当代主流媒体之一,用户量庞大,建议各单位积极开通政务微博,扩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效果。
(十二)双公示
静安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情况良好。一是公开比例较高,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力部门,能够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二是公开内容规范,例如行政许可信息均包含许可决定书文号、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以及审批结果。三是隐私保护工作到位,静安区各单位公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均对个人信息进行了隐私处理,未出现泄露个人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的情况。评估发现部分单位的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许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建议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并注明发布时间。
(十三)各类规划
静安区各类规划归集公开情况表现亮眼。区政府门户网站中设置“静安区发展规划计划”专栏,细分“五年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年计划和进展情况”“国土空间规划”等栏目。发布了《上海市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各类现行有效的专项规划,并对《上海市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静安商业“十五”规划》等历史规划进行了归集,全面展示了静安区各类规划纲要及完成情况。
(十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静安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建设规范。区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中设置“政策依据”“全领域标准目录”“试点领域”“成果案例”等栏目,全面展示了静安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其中“全领域标准目录”栏目按“委办局”和“街镇”分类公开了静安区32家区政府工作部门以及14家街镇的政务标准目录,且各单位目录均包含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内容完整。下一步,建议深化推进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加快推进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居委会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为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信息公开。
(十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栏目中设置“办事指南”以及各重大建设项目链接,“办事指南”链接至上海市政务服务网(静安区)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导引页面,可通过选择条件生成专属办事指南,办事导引服务精细化程度高。各重大建设项目链接页面内设置了“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以及“项目法人单位项目信息主动公开”等板块,按生命周期集约化公开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信息,内容全面,查询便利。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栏目中按“扶贫和对口帮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类别对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进行了合理分类。关于【基本医疗卫生】,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行政处罚公告”栏目中发布了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静安区食品安全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栏目公开了静安区食品违法行为的核查处置情况。关于【环境保护】,区政府门户网站“环境保护—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栏目中公开了静安区2021年度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信息,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了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和实施效果等信息。关于【社会救助】,静安区通过“社会救助”栏目,发布了2021年城乡低保的救助款物管理使用发放情况以及2020年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情况。儿童、残疾人福利补贴发放情况信息公开工作需加强。关于【教育领域】,“静安教育”专栏中设置“义务教育招生”栏目,全面公开了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教育改革发展”栏目发布了《静安区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议结合实际,若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及时公布相关工作进展信息。关于【灾害事故救援】,区政府门户网站“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栏目内集中公开2021年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信息。关于【公共文化体育】,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文化体育”专栏细分“文化”“体育”“服务”3个栏目,“文化”栏目中公开了静安区公共文化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信息,“体育”栏目中公开了公共体育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目录以及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信息。“公共服务—便民直通车”专栏中“文”“体”栏目中分别公开了静安区公共文化、公共体育设施名录,包括“图书馆”“影剧院”“社区健身苑”“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信息。下一步,建议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关于【扶贫项目】,在“扶贫和对口帮扶”栏目中发布了2021年对口支援帮扶计划、工作措施以及进展、帮扶成效等信息。下一步建议加大公开力度,突出公开重点,营造帮扶氛围。
3.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静安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公共资源配置”栏目,点击后跳转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交易公告”专栏中设置“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出让”等栏目,可通过检索,查询静安区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以及国有土地、产权交易信息,内容全面。此外,静安区积极拓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途径和范围,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了2021年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结果等信息,在上海土地市场网发布了国有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切实提升了信息获取的便利性。
4.年度重点领域信息
依据《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项目组对静安区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财政资金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关于【财政资金领域】,主要考察惠民惠农政策资金的使用情况,评估发现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发布了惠民惠农政策、资金发放信息,积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共监管”专栏公开了静安区2021年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双随机”专栏公开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城管执法、房屋管理等多领域的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关于【生态环境领域】,区政府门户网站“生态环境”专栏中发布了静安区开展蓝天、净土、碧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信息。关于【卫生健康领域】,“静安健康行动”栏目中设置“健康科普”栏目,保持每月更新健康科普知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疫情防控”栏目,集中发布权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疫情形势、防疫服务、核酸检测机构等信息;设置“医疗卫生”栏目,集中发布公开标准、政策文件、监督检查等信息,切实服务公众需求。
(十六)依申请公开
项目组在依申请验证过程中,发现静安区各部门依申请公开的信函渠道均畅通,并且绝大多数部门能够按期答复,答复告知书规范,便民程度高。同时,静安区在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使用更加统一、规范,例如使用信函方式寄出申请后,收到申请的单位会将收到的申请录入工作平台中,并将申请编号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便于申请人对申请后续进程的查询。可以说,静安区各部门基本上消除了依申请公开可能的“形式硬伤”,除了个别部门的工作还存在少许瑕疵,一般不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下一步,建议强化细节管理,充分发挥依申请服务作用。
四、工作建议
结合本次评估发现的问题,建议静安区就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内容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作为各级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结,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静安区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比例较上年有显著提升,但在公开及时性,内容规范性方面仍存提升空间。建议各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对于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实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披露。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帮助区政府和各部门、街镇公布和落实重要政策,规范政策执行,依法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建议静安区各单位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一方面,对于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文件积极开展解读工作,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配套解读材料,提高政策解读比例。另一方面,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并于政策文件页面设置解读材料超链接,实现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同时,建议加大政策实施后解读力度,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不断扩大解读范围。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建设工作
政务微博作为一种全新的自媒体交流工具,在促进民众信息分享、平等对话、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建议静安区各单位积极开通本单位政务微博,优化政务微博运营,提升微博更新频率,发布与本单位业务相关内容,包括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材料,避免政务微博“空壳化”“娱乐化”现象。加强政务微博与政府门户网站的有机结合,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舆论引导、政民互动、政策宣传、引导动员、社会监督等作用。
(四)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意见征集信息公开
重大决策预公开对于提高决策质效、民主性、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静安区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比例较高,在重大决策意见征集信息公开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建议各单位全面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决策草案及说明、意见征集反馈渠道、意见征集期限等,并在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不断提高决策透明度。
(五)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
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的依申请答复是政府权威性和严肃性的有力体现。静安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总体质量较高,一些细节问题可再加强。建议使用统一答复书模板,将救济渠道、救济期限、救济对象等信息完整列入,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依申请答复率,对申请应该及时、有效答复,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使其准确理解和掌握相关规定和业务知识,切实增强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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