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
一、评估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对静安区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对象包括静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31家区政府部门和14家街镇。评估指标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重点领域、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建议提案办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领域。
本次评估数据的获取主要是观测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评估对象信息公开栏目、上海市政务服务网静安区站点等公开平台,并通过流程测试、电话沟通等方式评估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开展情况。数据集中采集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2020年8月3日(部分指标的数据采集延迟至11月下旬)。自2020年7月15日—9月15日,项目组以个人名义,分别通过信函和电子渠道对上海市静安区46家单位开展了依申请公开方面的评估。
二、评估结果
根据评估,静安区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继续保持高质量推进,能够优质高效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发布及时、形式丰富,依申请公开依法合规,平台建设得力,制度执行有效。在主动公开层面,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双公示、重点领域信息、权责清单、建议提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广度、深度稳步拓展。在依申请公开层面,公众最为注重的渠道畅通、答复依法合规、便民利民等方面的完成度较好。在公开渠道层面,对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要求落实有力,信息栏目设置更加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成效更加优化,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公开效用继续强力发挥。评估发现静安区创新意识较强,能够结合本区工作实际挖掘亮点,总结成果,不断推动工作水平提升。
三、评估内容
(一)重大决策预公开
静安区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完成度较好,主要表现为:公开栏目设置合理、区政府目录要素完整、预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设置了“重大决策”专栏,并细分为“重大行政决策及事项目录”“行政决策预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三个栏目,集中分类发布一应信息,公开效果较好。静安区政府在当年3月底前对外发布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素包括:事项名称、承办部门、计划完成时间、法律政策依据以及其他,并注明是否需要听证,内容全面、完整。承办单位能够规范有序推动决策预公开,例如通过区门户网站发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充分吸收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反馈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结合重大行政决策最新工作要求,建议静安区加大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力度,加强政府会议公开,进一步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二)政策解读
静安区政策解读工作整体成绩亮眼。区门户网站专门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细分为“领导解读”“图片解读”“文件解读”“在线访谈”“音频视频”等栏目,可按年份查看不同年度、不同形式的解读材料,多元化解读比例高。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情况较好,评估期间发布政策解读的单位,均高质量完成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解读材料的工作要求,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且相互关联,方便查阅者一键获取关联信息,信息查询便利度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较佳,能够包含解读政策的核心内容或主要条款。今后,建议区政府部门、街镇加强主要负责人解读力度,增强解读权威性和政策指导性。
(三)行政执法信息
静安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情况推进平稳。一是依托“上海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公开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流程图等信息,有助于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单位有效履行职责。二是区门户网站上设置“双随机”栏目,集中公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执法部门的各类双随机检查结果,以公开促进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四)双公示
区门户网站设置了“双公示”专题,可查看2020年及往年的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结果信息。静安区主动公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发布及时,要素齐全,其中行政许可包括:文书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截止日期、公示时间等内容;行政处罚包括:处罚文书号、违法行政类型/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处罚结果、处罚日期、处罚机关、公示时间等内容。双公示信息在区门户网站、信用中国(上海•静安)网站等多平台上的公开一致性较高,公开效果较好。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静安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栏目设置情况良好,通过专栏集中公开办事指南及各项目信息,且各个项目按生命周期集约化公开,便于查询。批准结果、征地信息、招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全面,更新及时,例如批准结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多种审批结果。建议结合重大建设项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各流程环节信息,并进一步优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指南)公开,拓展施工竣工公开范围。
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区门户网站设置了“公共资源配置”栏目,直接链接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可通过该平台集中查阅静安区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相关信息,信息集中发布度高。此外,评估发现静安区能够通过拓宽公开渠道的方式不断增强公开效果,例如通过区门户网站公开保障住房分配结果、分配对象、分配房源等信息;通过“上海土地市场”网站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信息,且要素丰富。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静安区通过在区门户网站设置“社会公益事业”专栏,按领域分设子栏目的形式集中公开相应信息。关于【社会救助】领域,通过“社会救助”专栏主动公开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情况、静安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等信息。要加强临时救助款物、儿童福利补贴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关于【教育领域】,能够围绕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静安教育”专题集中公开相关信息,信息覆盖较为全面,集中公开的形式也方便查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信息公开力度建议再加大。关于【基本医疗卫生】,区门户网站设置“医疗卫生”“医疗机构”集中公开相应信息,还设置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题集中公开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另外,设置“食品药品安全”栏目跳转至“静安区食品安全网”平台,可集中查看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充分满足公众对社会热点信息的需求。关于【环境保护】,静安区通过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等信息,有效强化工作部署,也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的工作安排以及实施措施。还通过“环境保护”专题,集中公开2020年大气、水污染防治和土壤管控及修复的实施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关于【灾害事故救援】,区门户网站设置“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栏目,集中公开2020年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信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分物资受捐情况及使用情况。关于【公共文化体育】,相关栏目设置丰富,区门户网站设有“文旅快递”热点专题,按月公开静安区当月重点文化事项;“公共文化体育”专栏细分“文化”“体育”“服务”等栏目,信息种类丰富;“公共服务-便民直通车”栏目,公开了公共体育、文化设施等信息,方便公众生活需要。此外,评估发现静安区公共文化体育的资金、名录、活动发布情况良好,主动公开了公共文化体育的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及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等信息。
4.“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
静安区关于企业开办集成办理公开情况较好,在上海市政务服务网站(静安区)页面设置有“静安一件事主题服务”,其中的“企业开办智能导引”专题,可通过选择种类、相应条件,生成特定的办事指南,包括办理流程,提供良好的个性化服务,公众体验度得以优化提升。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出台并及时发布“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等政策措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25条”等工作落实,也方便公众全面、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向。今后,建议结合上海市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不动产登记集成办理信息等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助力“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
5.垃圾分类
评估发现,静安区能够积极主动公开垃圾分类主题活动中关于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的相关信息,整体公开效果较好。今后,建议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例如充分依托政务新媒体加大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措施、活动等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
(六)权责清单
评估期间,静安区政府部门均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公开了权责清单,且均已更新至2020年。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如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局均已发布相应的权力清单,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和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的部门名称及权力事项均已调整,真正将动态管理落到了实处。
(七)政务服务
静安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情况良好,上海市政务服务网(静安区)页面的“静安一件事主题服务”专栏,集中发布“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化、易读懂的办事指南。经抽查部分区政府部门、街镇,办事指南内容完整,均明确公开了办理依据、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期限、收费标准以及联系方式或咨询渠道,详细指明办理事项所需申报材料,并给出相应格式文本及参照文本,正在发挥了政务公开的服务作用。
(八)建议提案办理
区门户网站设置“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专题,细分“市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栏目,专栏设置合理、分类科学,且信息发布时通过拓展字段予以明显标识,结果展示清晰良好。与2019年相比,2020年静安区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率稳步提高,大部分部门能够及时主动公开办理复文全文,有效回应关切。静安区政府每年初主动公开关于办理上一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总体情况,包括总结报告、总体情况两种类型,对整体工作作出全面、具体、详细展示。评估期间,发现部分区政府部门、街镇尚未公开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建议自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上网公开,同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公开工作,增强公开效果。
(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评估期间,静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部分区政府部门和街镇在规定时间2020年3月31日前通过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且内容完整规范,均包括上一年工作情况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但总体来看,部分单位还存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建议加强该项工作的统一部署,通过建立专栏等方式,集中发布区政府、区政府部门以及街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规范有序推进相关信息公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十)公开平台
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情况良好,在区门户网站首页予以展示,完整、规范设置了“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栏目设置均为有效链接,公开内容丰富,信息查阅便利。区门户网站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设置合理,细分“全领域标准目录”“试点领域”“成果案例”等栏目,集中公开各部门、各街镇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及落地应用等信息。区门户网站的新媒体矩阵链接设置情况良好,“微信矩阵”“微博矩阵”按照区政府、委办局、街道和重要机构细分子栏目,集中公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和微博链接。政务微信开通率较高且信息更新情况优秀,大部分能够做到按天更新,且发布内容与本单位业务相关,政务属性强。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区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细分“区政府”“委办局”“街镇”等栏目,集中发布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便于查看。被评估单位的信息公开年报均能够在规定时间发布,且内容完整,各统计表数据规范,并采用图文结合的方式展现,突出重点,直观反映,便于理解,工作完成度很好。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还专门制作了图片解读,并自2019年起与年报同步发布、联动公开,公开效果进一步增强。对去年评估发现的部分单位年报内容雷同现象,今年已经明显改进,但少数单位仍然存在该问题,建议继续高度重视年报编制,促进工作质量再提高。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修订情况,本次评估主要考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调整工作。评估发现,静安区政府、区政府部门、街镇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完整、规范,均在2020年6月1日《规定》修订施行后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例如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补正要求等,并标注更新日期,确保了指南实效性,有效避免因内容更新滞后而给申请人带来错误指引情形,进一步凸显了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十三)依申请公开
静安区依申请公开工作整体表现优秀,主要表现为:申请渠道畅通率高达100%,项目组分别通过挂号信函和电子渠道向46家被评估单位提交申请,均渠道畅通;按期答复率和文书整体规范性高,文书均包括答复依据、答复理由等内容,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答复便民利民度高,例如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申请人沟通相关事宜,进行指导解释、便民提供材料供申请人参考等。评估发现极少数单位还存在答复文书编号不甚统一等问题,建议注意工作细节,加强整改。
四、工作建议
结合本次评估发现的问题,建议静安区就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力度
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是落实公众参与、构建良好政民关系、确保行政决策民主科学的重要环节。建议各单位按照国家、上海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序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切实提高重大决策质量水平。另外,建议不断增强政民互动,加大公众开放活动力度,积极邀请相关方参与政府会议,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开放工作机制,并在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应用。
(二)进一步深化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形势已经十分明朗,即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优化公开方式方法,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知情需求。建议根据《条例》《规定》以及政务公开政策文件等工作要求,不断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工作报告、重大改革方案等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积极运用图解、视频等更加贴合公众需求的多元化解读方式。同时,建议各单位结合基层政务公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细化公开任务、公开事项、公开方式,逐一对照落实信息公开,并以目录归集方式集中展示,不断优化公开效果。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是全面反映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重要载体,各机关应高度重视年报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此次评估发现,静安区部分单位的年度报告还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例如主动公开内容报告情况较简单、牵头负责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在年报中未能充分体现、近3年来部分年报内容不同程度存在雷同现象等等。对此,建议各单位加大对自身工作的总结提炼,应报告、尽报告,并加强内容自查,避免出现与往年雷同现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年报开展不同形式的解读,提升传播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是最为权威重要的政务公开平台,应充分发挥网站的信息公开和传播效用。建议结合市区任务安排和工作重点,加强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优化,方便公众查询信息,提升公众用户体验。在打造大数据政府的发展大势下,应高度重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公开平台作用,提高开通率和内容更新频次,多渠道、多角度公开与本单位工作内容相关的信息,合力提升信息公开效果。同时,建议静安区加强不同公开平台之间的数据同源、协同联动,持续强化公开渠道建设,不断优化公开效果。
(五)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静安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优秀,建议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质量,以依法、规范、严谨的依申请公开答复体现政府权威。今后,建议充分发挥培训作用,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应用能力。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健全、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应对申请时应加强调查研究,确保答复依法合规,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发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服务作用,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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