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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区办

  • 上海市静安区地区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条例》,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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