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彭浦镇人民政府法治工作情况年度报告
2021年彭浦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对照《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中明确的任务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1年法治工作总结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镇党委、政府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工作,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落实把宪法、全面依法治国、民法典等内容作为干部学法用法重点内容的要求,着力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时就将“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列为重要学习内容之一,并邀请专家学者专题授课,开展民法典讲座等,抓好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起到学法用法模范带头作用,真正体现依法治国的理念。
2、加强组织领导,部署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彭浦镇根据《静安区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静法委[2020]2号)的工作要求,成立彭浦镇党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作为彭浦镇依法治理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党委书记任主任,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围绕“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五项职能,建立相应制度,构建起委员会全面领导、法治办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增强了法治建设推进合力。制定《彭浦镇党委法治委员会工作规则》,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新的体制架构下有序开展、全面落实。委员会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今年的 “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形成工作互动和互补,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工作部署的落实。
严格贯彻落实《静安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和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推进政府法治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要求,彭浦镇积极贯彻落实,建立了全面覆盖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担任镇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决策建议、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起草和审核、处理突发和紧急事件、代理涉及政府的诉讼、仲裁案件等法律服务,法律顾问2021年协助参与行政执法案件审核149起,参与行政复议处理1起。
(2)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我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采取有力措施,制定了《彭浦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制度,围绕“为多样化的群众需求和个性化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的精细化管理工作思路,在区网格中心的监督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扩大网格化管理实效,扎实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网格化工作向纵深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和网格化工作向小区的延伸。
(3)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提升网上办事体验和服务能级,落实“一网通办”从“能办”变“好办”,制定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收件回执制、教育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工作对接,确保规定动作对标落地。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汇集承接了公安、民政、人社、医保、卫健、住建、粮食、总工会、残联、档案、税务、经信等12个部门的190项个人政务事项,其中189项实现“全市通办”、“一网通办”,不断增强群众办事便利性,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效果,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彭浦镇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制度。明确评估原则和目标、评估主体、评估组织实施方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切实有效得到落实。我镇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按照“三重一大”规定重大决第规划听取各方意见,会同镇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规划归档立卷规范,自2020年以来建立司法所长列席镇党委会行政议题制度,并严格落实。
(5)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彭浦镇建立了城运中心指挥体系由镇长担任指挥长、镇城运中心主任值班长、公安派出所、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所、绿化市容所、房管办事处组成。处置力量涉及镇政府各职能科室及36个居民区,总计104人。目前以镇分中心加4个街区工作站开展日常工作,并辐射全镇36个居民区。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国务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静安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做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依据主动告知、行政执法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并推行音像记录,配备录音、录像设备,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根据《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静安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彭浦镇法制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今年八月份以来,司法所共审核普通案件144件,重大法治审核5件,召开重大法治审核讨论会2次。
(2)执法方式不断创新、执法效率不断增强。镇综合执法队伍和镇司法所采用网上办案系统,运用新技术开展行政执法的取证、案卷制作、审核等工作,执法效能有效提升。镇综合执法队伍行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公正、合理,2021年行政处罚1180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例688例、一般程序案例492余例,罚款金额37万余元。
(3)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镇党委、政府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彭浦镇现有公务员干部52人,其中法律专业9人(2名为班子成员,另有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业干部85人,其中法律专业9人。除城管中对外,机关干部31人持有执法证,2021年五月安排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内10人参与行政执法证培训。
5、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每年一季度向党委和人大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接受党委指导和人大监督。严格接受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等,认真落实按时反馈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2021年至今收到检察建议书1件,已按时解决并反馈。
(2)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增强本镇政府信息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2021年至今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为自然人提交申请
(3)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彭浦镇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6、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1)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学法制度,制定学法清单,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窗口、法治干部建设。以提高居民学法用法积极性为重点,通过案例宣讲、律师讲座、知识竞赛、印制法宣资料等多种形式,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全年共组织各类法治讲座150场,组织《民法典》知识竞赛一场,编制并印发普法手册7500册。
(2)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相关职能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广泛开展面向企业员工、社区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涉及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未成年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社会治安、禁毒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治宣传设施。每个居委会(小区)都设立一个固定的法治宣传专栏,加强学习宣传。积极探索“法律进社区”活动制度化、经常化的途径,坚持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7、不断加强法治基础建设,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彭浦镇司法所以全面提升法治宣传力、法治保障力、法律服务力为目标,通过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建章立制、教育整顿、参加市区培训、学习考察先进司法所等形式,不断加强镇司法所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方面进行了坚实的工作,维护社区稳定,推进依法治镇。
(2)探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我镇通过积极开展各类自治项目,如:“邻聚力”项目建设美丽楼组,“青年之家”项目组织社区青年参与公共事务自治;“妇女”之家项目推动妇女议事和社区自治等,贯彻落实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要求,坚持法治与自治、德治有机融合,广泛推动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成效显著。
(3)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积极性。我镇积极落实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镇36个居委会共培养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144人,这些法治积极分子,在工作中主动为居民普法、调解纠纷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肯定。同时制定了居委会涉法涉规工作的问题指南,引导居委会依法依规解决社区问题。
8、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用。我镇已实现镇、居民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全覆盖,每个居委会都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室,定期由居村法律顾问和心理师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形成了“双员双师”居民区法治服务的特色,即法制宣传员、调解员,居村律师,心理师为主的社区法律服务体系。制定推进计划完善工作流程,在居民区法律服务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彭浦镇36个居委与4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结对由居委法律顾问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参与纠纷调解、开展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政府法律顾问及居委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全年社区法律顾问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97件,举办法律讲座15场,参与重大疑难纠纷调解10件,出具法律意见1件。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镇充分发挥镇调解室、居委调委会、楼组调解信息员三级网络作用,做到信息反馈及时,矛盾化解到位。坚持并完善分块包干制度,镇调解工作室对辖区内36个居委会分块联系实行包干负责,工作室调解员积极推进居委调委会建设,做好传帮带年轻的调解干部,指导协助居委会化解矛盾。每季度对调解员进行专门培训,邀请律师心理师讲解有关调解技巧、《民法典》知识、案例讲解等,提高调解员的纠纷调处能力。全年调解各类纠纷472件,制作调解协议书235份。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镇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
1、镇法治建设委员会机制体制有待健全加强。镇法治建设委员成立以来,制定了相关运行机制,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镇政府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健全落实法治建设专业化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各部门协调共建机制,确保各项法治工作得到落实。
2、2021年8月起镇城管综合执法的法制审核工作下沉街镇,在近阶段法制审核工作中,镇司法所与城管综合执法中队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顺利完成相关法制审核工作,但司法所作为镇法制审核机构,专业知识欠缺、业务流程不熟的问题依然存在。下一阶段,司法所将继续加强学习力度,安排人员参加区城管执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实地参与城管中队执法全过程,提升业务素养,更好地胜任镇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工作职责。
三、意见建议
1、完善落实镇法治建设委员会各项制度。充分认清法治工作新形势,立足全面依法治国时代背景,结合我镇自身实际,依托镇党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平台,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发挥法治建设的引领保障作用、专业指导作用和教育规范作用。统筹镇域内法治资源,形成区域共治模式,全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加强学习,完善法制审核工作。彭浦镇将持续提升本镇法制审核部门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强化执法部门之间交流沟通与协作力度,打破信息壁垒,建立起更完善的法制审核日常工作机制,形成良性闭环。同时,组织法制审核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业务轮训,提升业务技能,熟悉业务流程,重大法制审核事项由律师团队和公职律师共同参与决策,为我镇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2022年法治工作计划
1、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
彭浦镇党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将继续全面落实本镇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统筹、协调委员会各成员部门推动行政执法、守法普法等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预期目标顺利完成。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3、不断提高法治宣传工作效能
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规划普法工作重点,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公共场所;在“八五”普法中着力促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引导干部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4、进一步提升重大事项法制审核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能力,构建法制审核长效运行机制。提升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司法所法制审核人员积极参加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局举办的法制审核工作培训。在镇司法所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之间搭建双向沟通渠道,由司法所法制审核人员定期进入镇综合执法队交流学习,与一线执法队员外出检查和执法,了解现场执法工作流程。实现法制审核关口前移,面对重大复杂类案件,审核人员主动向前一步,提前介入,为执法全过程提供法治保障,降低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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