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静安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聚力担当作为,依法理财水平迈上新台阶,依法行政能力实现新突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展现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呈现新面貌,现将一年来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之基
一是“头雁”示范引领。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党组书记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积极参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活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9次,领导参加“三合一”活动2次。二是压实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书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紧抓不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围绕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落实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三是构建责任链条。建立健全法治财政建设责任机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之责
一是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局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专题宣讲等形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专题学习15次。组织全体干部参与依法行政履职能力在线培训,参学率、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二是推进法治教育精准化。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章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通过专题讲座、以案释法、财政政策解读等形式举办全员普法培训10次,全体干部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三是推进法治宣传经常化。将法治宣传工作融入财政政策宣讲及行政执法全过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全年,共举办15场政策宣讲会。同时,以守法办事、依法行政坚决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推动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深入人心。
(三)依法履职尽责,彰显法治之为
一是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依法理财职责。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夯实直达资金管理,推进财政管理改革,集中力量保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任务,确保区域经济运行平稳有序。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行动方案。依托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三查三看”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门槛资格管理,以制度公平为民营企业良性竞争提供保障,为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三是深化财会监督。提请区委、区政府印发《静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区主要负责同志财会监督专题培训。牵头编制财会监督、审计监督问题案例汇编,围绕重点领域汇集问题案例百余个。
(四)坚持多措并举,筑牢法治之实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到重大事项一律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切实提升依法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年,党组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131项。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在严格执行《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在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执法”。全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依法行政执法信息3条。三是加强合法审查。探索建立内部审查与外部审查相结合的法制审查机制,切实做到“应审必审”。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扎实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年,效期内继续实行文件1个。四是完善内控机制。打通内部监督“最后一公里”,持续修改完善内部控制手册。强化风险防控,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倒逼财政干部转方式、转作风,形成遵规守纪的工作自觉。五是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财政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8条。六是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截至目前,共有72份行政执法证在库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重要外部法制力量,为单位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
二、工作成效
(一)进一步夯实法治财政建设基础
通过开展守法普法宣传及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了财政干部法治素养,财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在全局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财政基础。
(二)进一步打造阳光透明财政
通过信息公开,细化了预决算公开内容,无保留“晒账本”“亮家底”,着力打造“透明预算”和“阳光财政”,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
(三)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财会监督利剑和依法合规的政务服务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持续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做到暖企惠企扶企稳企,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彰显了财政担当。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
2024年,区财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不够丰富,对线上资源开发及新媒体应用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人员培训不够精细,在培训内容上尚未完全做到分类分层“精准滴灌”。三是法治思维运用不够灵活,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面尚未完全做到知信行统一、学思用贯通。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深入,仍需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二是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等原则的创新举措研究不多,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路径依赖。三是财政干部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本领还需进一步增强。
四、明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积极贯彻落实《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
(二)持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坚持预算法定原则,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继续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成本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加强财会监督,探索建立跨部门监督机制,严格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
(三)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关制度。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公平、公正、合理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不断推进柔性执法、公正执法,避免执法随意性。
(四)稳步开展法治制度建设
把增强制度意识、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作为加强财政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政策制度梳理,根据上位法修订变化和财税体制改革发展实际,及时梳理现行财政政策文件和制度办法,及时清理、调整规范性文件。稳步推进政策制度评估,探索构建“制定-执行-评估-优化”闭环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财政政策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五)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积极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提升涉企便民服务水平,以高效、便捷、透明的服务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积极开展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度。
(六)靶向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将普法工作落实到具体财政工作环节。围绕重要主题、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加强对预算部门、服务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强化普法宣传的深度和精度,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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