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区卫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静安工作大局,根据《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要求,落实《2024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员守法,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合法权益,推动静安区卫生健康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
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工委高度重视法治工作,落实《静安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关于建立静安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民法典、卫生法律法规作为学习专题,列入党工委学习内容,把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2、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
区卫健委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重点,从实际出发,将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普法责任单位等以普法责任清单的形式予以明确,并确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重点普法项目,建立健全组织架构,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医护人员、广大群众几个层面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增强执法人员开展普法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认真履行普法责任。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贯彻落实卫健委党工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党的二十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和年度学法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应知应会清单,引导领导干部更加主动有效地学习各项法律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守法意识和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2024年,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读书班、中心组学习、培训10余次。开展普法教育,要求全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保密法》学习,学习讨论2次,网络宣传4次。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参加现场庭审旁听,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守法意识和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工作
区卫健委始终把提高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24年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抽查考试11人次。为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监督员的素质培养,针对不同业务科室的专业内容,对监督员开展了各种专业内容的执法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及网络培训。建立卫生协管制度,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2名,共有30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人员。协管员管理规范,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均已明确。
6、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教育
根据《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区卫健委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全员法律素质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市民法律意识为导向,以服务好管理相对人为抓手,创新与实效相结合,全面推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4 15”全民国家安全及教育日宣传活动,围绕“卫生监督宣传周”、“职业健康宣传周”、“控烟宣传日”、“献血条例”、“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通过线上宣传、线下发放宣传手册、宣传页的形式,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24年完成信息公开34件,信息修复20件,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8、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等)、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目前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已配备执法记录仪36台,对双随机、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以及告知承诺的许可后监管等行政执法活动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已配备执法记录仪视频采集站,实现执法记录仪统一充电,统一导出视频,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通过上海统一的卫生监督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监督执法的电子化录入。
(2)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
落实《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单位法制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负责。制定落实《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要求在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并对需要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的案件范围作出明确规定。2024年1-10月共有22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均及时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依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截至10月底,共实施行政许可公示1193件,行政处罚公示319件。
9、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和上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要求,2024年共抽取双随机监督检查单位942家,其中区抽598家,国抽344家,目前已全部完成。
开展一业一证行业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制定《静安区美容美发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流程再造改革工作方案》,牵头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联合检查美容场所5家,牵头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生态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检查沐浴场所5家。与医保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联合检查,检查医养结合的参保医疗机构、参保的护理站等23户次。和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社会办口腔专科医疗机构共15家。参加部门联合抽查,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组成专班,各司其职,联合开展对辖区内0-3岁托育机构的全覆盖检查。
10、提高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规范化水平
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完善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复议中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问题,推进行政调解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行政复议9件,行政诉讼1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4件。
11、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2024年,静安区卫健委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2024年,区卫健委制定《静安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指引(2024年版)》和《静安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个重大决策,都开展了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1、法制宣传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展 。
2、卫生法律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仍需加强,市民的健康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3、普法宣传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对策建议
1、拓展宣传途径,确保取得实效
开拓宣传思路,突出行业特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增强卫生法律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提升法治能力,维护法律权威
进一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系统内各单位以宪法为准则,以法律为准绳,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为静安卫生健康事业的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建设好和谐繁荣、尊法守法的“新静安”营造良好环境。
3、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和能力
加强培训,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将日常普法与重点普法工作相结合,围绕“宪法宣传月”、“卫生监督日”、“控烟宣传”等时间节点,开展卫生健康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法治工作能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加强法制宣传,确保取得实效。开拓宣传思路,突出行业特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增强卫生法律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继续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针对疑难案件和复杂举报投诉加强法制审核,必要时邀请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题讨论。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依法执业,诚信服务。
(七)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部署的相关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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