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信访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静安区信访办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通过推进领导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强化初次信访事项办理,推进积案矛盾化解,做好重大节点期间维稳工作,推进了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维护了地区的和谐稳定,为区域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治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初次信访办理,控制“增量”。一是提高信访基础业务水平。针对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中较为普遍存在的受理审查不严、主体不符要求、文书不够规范、工作方法不多等问题,分解工作环节,制定具体规范,加强教育培训,以提高各基层单位信访工作规范化程度,增强政府公信,避免引发重复信访甚至矛盾升级。2021年以来,我区共收到市民书信、网信和来访7170件,涉及对区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件共258件,基本做到了及时转处,限时办结。涉及接访的信访件共1207件,其中上级963件,本级244件,按期转送率为99.97%、按期受理率为100%、按期办结率均为99.95%;涉及行政部门直接导入行政程序案件206件,依申请案件202件,以上案件均按期办结。共接收2716件初次信访件,均当日转出。责任单位平均受理时间为3天9小时,平均答复时间为7天5小时,均远高于信访条例规定时限。二是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解决率。全力落实承办单位领导、具体承办人和当事人“三见面”,主要领导签发办结报告等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对重点责任单位,配备专门人员,开展业务指导,跟踪办理进度,协调矛盾处置,以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解决率。三是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上半年,我办共收到申诉类投诉148件,并第一时间与区法院或区政府职能部门对接,依法做好不予受理(涉法涉诉类)和分类处理(具体行政行为类)的告知工作。另外,我办还收到揭发控告件110件,均与涉事部门核实了相关情况,并按照案件性质,部分转送区纪委处置。在工作中,我办通过推广“法定程序优先”的理念,逐渐扭转部分访民“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从而打破了信访全覆盖的误区。四是健全完善初次信访督查评估机制。依托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向初次信访群众下发反馈单,收集群众对办理结果和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信访事项的规范办理和有效解决,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市信访办交办的群众满意度抽查信访事项件均按时办结,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二)着力化解信访积案,减少“存量”。一是依托市领导下访,高位推动,化解了部分成因复杂、牵涉面广、仅仅依靠本区工作力量难以推动化解的疑难矛盾。2021年6月25日,市委常委、秘书长诸葛宇杰至我区接待了2批信访群众。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因历史遗留原因导致的动迁安置房屋无法办理产证的问题,在秘书长的关心指导下,我区同浦东新区、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加强配合,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路径和程序环节,确保群众后续办理产证便捷、高效、顺畅。针对另一信访人反映的要求办理公房租赁凭证的问题,我们严格落实秘书长指示要求,由我区牵头,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加强资源支撑和业务指导,做好相关历史事实的核查认定工作,合力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二是加大区领导牵头指导力度。成立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担任组长,区联席办、区信访办主任担任副组长,承担专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组员,负责统筹推进本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办,区联席办、区信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通过区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带动面上政策完善、工作改进和作风转变。截至2021年9月3日,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头,局级干部轮流到区信访办接待群众15场次,接待、专题研究各类信访事28件,后续推进28件。通过信访稳定例会机制,研究分析面上信访稳定形势,推进突出矛盾明责化解。截至2021年9月3日,共召开信访稳定工作例14次,研商矛盾21件,共计化解矛盾18件,缓解矛盾3件。三是进一步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牵头开展本辖区、本部门内的专项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推进,各有关部门、企业做好配合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涉及的交办信访矛盾着重是未化解(办结)件和再督办件,坚持“三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部署会、每月听取一次进度汇报、组织一次分析总结会。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信访人制度,做到“三个一”,即每月组织一次案情分析会、每月约见一次信访人、每两月召集一次化解推进会。对此次下发的因旧改征收引发的矛盾实行“双交办”制度,即在交办给责任单位的同时,一并交办给区旧改总办。各部门和街镇严格落实“条块结合”的工作要求,密切配合,精诚合作,共同做好交办信访矛盾的化解缓解、帮扶解困、思想疏导、属地稳控等工作,共同推进“止新化旧”工作的开展。
(三)发挥基层工作组作用,突破“难点”。围绕区中心工作,区委三个区委基层工作组按照“督促、指导、协调”职能,积极参与旧改征收、动拆迁遗留矛盾和工地建设类矛盾处置工作。一是深入调研,今年以来开展了加强强迁未办理进户手续对象后续管理、征收地块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在新的行政诉讼法生效前推进收尾工作、加强工地建设类矛盾处置等调研,着力于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派驻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夯实基础,第一、第二基层工作组针对辖区内未签约家庭以及强迁未办理进户手续对象,均建立了“一户一档”,分析家庭结构、人员情况、诉求内容,为街道和基地推进签约提出意见建议;第三基层工作针对动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也建立了“一人一档”,并提出了“一人一策”,协同责任单位处置化解信访积案。三是推进工作,第一、第二基层工作组积极参与工地建设类矛盾处置、未签约家庭联合谈话、新拉开地块征询工作前期准备、司法强制执行等相关工作。今年各节点期间,动迁基地、建设工地不仅没有发生越级集体上访,也没有发生至市、区信访办的集体上访。第三基层工作组协调各企业集团调整工作架构、加强人员配备,并指导企业集团就48名对象分别逐一制定了具体的化解处置措施。2019年以来,推动化解信访积案32件。三个基层工作组还积极派人参与驻京劝返工作,增强了工作力量,并在岗点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不少宝贵的工作建议。
二、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良好的正确导向尚未形成。从我区实际情况来看,之所以信访矛盾高发、频发,是由于正确的信访工作导向尚未完全形成。一是信访群众的灰色观念较为普遍,很多群众把“官官相护”等腐败现象看成社会主流,对各种依法依规处置的问题不理解、不支持,“仇官、仇富、仇警”的心态很常见,从内心深处不愿意相信政府部门;二是“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许多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问题都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为了壮声势,反映问题往往都是拉帮结伙、成群结队,反而无助于真实反映诉求;三是中国传统的“清官政治”痕迹依然深刻,许多信访群众片面地认为政府部门什么都能解决,什么都应当解决,一些能够通过诉讼调解化解的矛盾,还是坚持要以“击鼓鸣冤”的形式向上反映,从而导致“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信访不信法”现象的产生。
(二)依法办事、规范办事的观念尚不牢固。从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个别单位在依法办事、规范办事上还有很多可以提高之处,大到群体性矛盾化解,小到书面答复出具,工作中的随意性比较大,规范程度远远达不到“依法治区”、“法治信访”的要求。比如在初次信访和复查复核工作中,我们都发现一些单位在接触信访群众、答复信访群众时非常草率,由此发生了很多次生矛盾,带来了很多后遗症。这些都说明,依法办事、规范办事的理念尚未深入到所有责任单位和经办人员之中,如果不加以扭转,很难在源头上遏制信访矛盾快速增多的势头。
(三)信访工作队伍素质尚未完全跟上形势需要。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日趋严峻的信访形势,需要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熟,善于做群众工作,又具备开创思维的工作队伍。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发现,虽然经过很多次的培训锻炼,目前我们的信访工作队伍还是有不少欠缺。有的信访干部群众意识淡泊,时常不自主地站在群众对立面;有的信访干部对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熟悉,遇到问题束手无策;还有一些单位,至今仍然认为信访工作就是“堵”,就是“拦”,是“踢皮球”、“掏浆糊”,任职的信访干部也迟迟没有转化观念,与信访群众对立情况时有发生。这些情况,既需要我们在干部选拔、任命、锻炼等环节上多下功夫,更重要的是必须切实地培养和巩固群众观念,始终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只有这样,信访工作队伍的能力素质才能跟上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需要。
三、本单位依法治区工作展望
我们将继续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信访办关于“三个信访”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建言献策、加强源头治理、推进积案化解、形成正确导向,做好各项信访稳定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合法合理利益诉求,为全市和静安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一)顺畅机制运行,压实工作责任。继续推进分级分责工作制度,加大分级分责交办信访件的协调督办力度,形成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推进信访工作源头治理,提高信访基础业务水平,规范初次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落实初次信访首问责任制、办结报告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制和初次信访群众满意度反馈机制,避免初次信访转化为重复信访。
(二)积极开展调研,强化建言献策。一是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对旧区改造、城市管理中的信访稳定问题跟踪关注、及时研判,特别是要配合区委基层工作组,对房屋征收工作、工地建设当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对策,更好地服务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二是关注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热点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及时采取对应举措,避免矛盾累积演化。三是继续定期梳理区领导分管领导信访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分析,为各领域工作改进提供参考。
(三)加强积案化解,减少矛盾存量。一是依托领导接待、区信访稳定例会等平台,加强对于突出疑难矛盾的处置,确保矛盾平稳可控,争取逐步逐一解决问题。二是继续发挥区委基层工作组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按照法治思维、守住底线、依法化解的思路,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三是着重针对动拆迁积案、终结对象后续管理、强迁对象后续化解,明确化解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稳定隐患。
(四)推进依法信访,形成正确导向。一是将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明确细化信访受理范围和受理标准,配合推动涉法涉诉对象属地化管理,尽力引导居民群众优先采用司法等救济途径。二是将与司法、街道、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闹访缠访等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在信访群众中树立“非正常上访无助于解决问题”的正确导向,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表达合理信访诉求。三是继续做好重大节点稳控工作,维护静安形象和首都稳定。
纠错
1.错误类:*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
您的姓名:*
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