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静安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区品牌,更好服务保障静安卓越的国际现代化城区建设。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巩固创建成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启新征程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发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全面谋划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下发《2023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组织开展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保障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各部门、各街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确保制度贯彻落实。区政府部门及街镇均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及时公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实现区、镇两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覆盖。三是总结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效。积极总结成功创建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引领作用,获得司法部、法治日报等平台广泛宣传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不断巩固示范创建成效。在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静安区作为唯一一个区级政府作经验交流。
(二)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政府履职持续优化
一是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静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修订工作,汇总形成202项区级清单。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确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综合监管”“文娱场所综合监管”为本区2023年度综合监管“一件事”工作。按照立足企业群众视角,围绕高频办事需求,进一步拓展“一件事”改革覆盖面,新增“轻微失信信用修复”“老年人健康服务”2个“一件事”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静安区2023年度政务服务帮办工作方案》实施线下领导“帮办”制度,每周一位区领导坐镇一线窗口为企业“帮办”服务。二是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积极扩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到23家。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区信用平台的数据共享共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截至12月底,共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实施单部门随机抽查75批次、跨部门联合抽查75批次,涉及监管对象7775户次。三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为企业办事咨询提供便利,“随申办”企业云静安旗舰店成为全市首家与市级平台同步上线试点的区级平台。积极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数据归集,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积极探索信用信息修复证明材料办理的一键确认式“免申即享”“即办即取”,“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已经在静安区医疗卫生、生态环境、消防安全、政府采购、安全生产、定点医药机构、人防工程等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较多的领域推行,助力我区营商环境再提升。向企业精准发放“红利账单”,集成可享受的退税减税政策,提升税务金融服务效能。区文化旅游局建起“一站三点”版权服务模式,推动版权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三)落实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编印《静安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指引》,包含重大行政决策工作“75问”,全方位多角度剖析工作程序,有效指导全区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发布2023年度静安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22项。11月,我区对本年度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新增3项,合并1项,调出1项,最终共计23项决策事项。二是有效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全区现有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继续适用、运行良好,今年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完备履行制发程序。加大对涉及经济发展、民生问题、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三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制发并督促全区各单位落实好《静安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外聘法律顾问年度备案核查机制,将外聘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纳入考核。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区委办、区府办、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重点项目,积极发挥顾问团在推动法治静安建设中的作用。
(四)注重多措并举,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相关执法信息及时公示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按要求向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归集行政执法案件。严格落实《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加强本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2023年审核新办、换证、注销行政执法证701张。组织新上岗执法人员考试1场,56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开展2023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警察支队等三个部门当年度已办结行政执法案卷168份,就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分别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司法部、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试。二是稳妥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区城管执法局牵头推进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意见、四办法”落实落地,不断完善“1+5”文件执行水平和执行实效。组织开展2023年静安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评估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共同开展依法行政业务能力考试,加大对街镇规范执法的培训力度。全年各街镇共对146件案件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方式。继续落实“轻微免罚”政策,2023年区市场监管、城市治理、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人防工程等领域合计231件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情形的案件免予处罚。召开行刑衔接工作培训会议,深入贯彻落实《静安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实施细则》,完善我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构建“行刑衔接”双向闭环。全面梳理我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关制度文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良性互动。四是着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区国资委组织专门队伍,对区管企业2022年度房租减免工作开展专项核查,严肃打击“二房东”减免租金截留现象,切实保障经营主体享受政策性减免权益。区生态环境局《某公司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案》、区医保局《某医院违规配药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案》获评2022年度上海市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五)强化权力制约,提高法治政府公信力
一是切实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区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聚焦依法行政,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环境保护、生活垃圾管理、居委会工作、养老服务等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2023年区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76件、区政协提案140件。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诉讼监督功能。持续强化复议监督职能,通过行政复议诉讼机制倒逼行政执法水平提升。2023年,我区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16件,区政府及部门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8%。有效构建“府院互动、实质化解”的行政争议协同治理体系,成功协调化解47件行政诉讼案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5份,梳理汇总2022年度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案例集,以案释法,为全区规范执法校准方向。联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展三合一进高校活动。三是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本年度邀请16名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5次,广泛吸纳公众意见。8月份“政府开放月”期间,全区50家单位围绕重点领域集中开展观摩体验、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政策解读等开放活动近百场,参与人数逾1.2万人。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成绩,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基层法治工作能力存在一定差异,各街镇法治政府建设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个别街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够,仍需进一步整体发力和全面提升。二是行政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不足,贯彻“宽严相济、审慎包容”的执法理念需进一步提升,个别执法案件中,在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方面,没有做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三是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随着相关改革的不断深化,执法权下沉街镇工作的人、财、物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与规范化建设仍需不断加强。
三、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悟,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能力
印发《关于2023年静安区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的意见》,明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点内容之一。各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安排集中学习,加强交流研讨、注重实践转化。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和区委党校联合举办静安区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推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业务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述法考核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制定《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述法范围、规范述法内容。区委书记、区长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带头述法,编制形成了区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汇编,实现书面述法、专题述法全覆盖。印发《2023年度静安区法治建设考核细则》,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2023年度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并将以区委依法治区办名义“一对一”向被考核单位书面反馈法治考核结果及扣分原因。
(三)切实用好法治督察,提升法治建设实效
继续将法治督察纳入区委2023年重点督查内容,促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加强推动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实地督察整改落实以及“回头看”工作,各相关单位主动接受督察、积极配合督察、坚决支持督察。区委依法治区办、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公室整合区相关部门、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基层法治观察员等力量组成督察组,通过召开基层法治观察会、实地检查、案卷评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就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法治督察。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提升示范创建成效,推动“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谋划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有效推进《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工作落实。持续巩固静安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效,以创建工作标准常态化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完善街镇法治建设委员会体制机制,提升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以第二批上海市街镇法治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加大对各街镇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经验。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执法依法依规
继续聚焦政府依法履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持续做好“一件事”改革,推动“好办”“快办”服务工作,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工作。继续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做好信用约束管理和包容审慎监管。高质量做优“一网通办”,推进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质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助推依法行政提质增效
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有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动街镇有效承接现有下沉行政执法事项。继续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要求。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保障、教育培训、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与获得感。深化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增强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执法水平。
以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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