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保督察|2018年本市第二批环保督察进驻结束
上海市环保督察|2018年本市第二批环保督察进驻结束
9月19日,本年度第二批市级环保督察下沉阶段任务全面完成。三个督察组采取书面汇报、座谈交流、资料调阅、现场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所有街镇(园区)开展全覆盖下沉督察,期间重点关注了各被督察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静安、徐汇、宝山三个区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督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工作成效。
督察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在三区的大力配合下,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促进环保督察提质增效。第一阶段,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调研座谈、受理举报等方式开展区级层面督察,掌握了被督察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梳理出了若干问题线索。第二阶段,通过暗查夜查、调查问询、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下沉督察,坚持街镇全覆盖、环境要素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全面摸清被督察区环境状况,以问题为导向,对重要问题线索,开展针对性地补充调查、梳理完善,确保高效督察,精准发力。
截至9月19日,督察进驻期间工作任务全部完成。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共计与120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区级领导32人,部门和街镇主要领导88人。累计召开座谈会42场,调阅资料700份,现场检查点位955个,交办问题线索950个。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要求三区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累计向三区交办有效举报940件,已办结861件。督察期间,三区合计责令整改429家,立案处罚337家,共计罚款4026.5万余元,查封扣押7家、行刑对接1件,关停26件,约谈147人。
静安、徐汇、宝山三区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分别成立督察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环境检查,牵头落实督察整改,主动查漏补缺,推动环保顽疾解决。
静安区各部门全力支持配合督察工作,积极探索“行政+检察”执法新模式,引入检察院执法力量参与环境管理,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大环境污染执法力度,另一方面切实增强了对监管对象的执法威慑力,推动有效落实环境管理要求,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徐汇区各部门和街镇认真对照督察组提出的问题,按照督察组工作要求,全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和部署,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到人、落实到项、落实到具体时间节点;
宝山区各部门、各街镇园区坚持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自查自纠,做到真解决环境问题、真消除污染隐患、真服务民生保障、真体现作为担当,开展扬尘、垃圾、中小河道、“三合一”、“两违”项目防回潮、待拆地块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以督察工作实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进驻督察结束后,督察组还将对督察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督察报告反馈被督察区。对已经交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督察组将督促三区持续推进边督边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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