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处置的请示
上海市闸北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闸卫计办〔2015〕28号
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
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属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的通知》(沪卫计办〔2015〕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要不断提高对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将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与加强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相结合,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各单位根据机构性质及服务内容,按照本机构类别信息公开目录,结合实际工作,逐条梳理,细化信息公开具体内容,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告示牌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并根据目录条目将相关网站链接、照片等证明材料(电子版),于12月1日前报送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闸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19日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有关委直属单位: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1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并就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1.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涉及卫生计生行业各条线,贯穿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单位要不断提高对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通知》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将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与加强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相结合,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结合实际,切实承担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通知》要求,细化信息公开的具体目录,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委直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本机构类别的信息公开目录,结合实际工作,逐条梳理,细化信息公开具体目录内容,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
国卫办政务发〔201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卫生部于2008年4月印发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医院、妇幼卫生、社区卫生、乡镇卫生院等6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委修订或制定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血站和健康教育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区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指导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细化信息公开的具体目录和服务,并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