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春节、元宵节将至,为确保近期绿化市容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开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市、区相关部门要求,请各单位深刻汲取“外滩踩踏”事件、“1·2”哈尔滨仓库火灾事故深刻教训,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健全和落实工作机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防止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绿化、市容、环卫、景观各项工作安全。
二、主要任务
1、作业安全。重点做好生活垃圾压缩站、污水预处理厂、停车场站、深挖基坑的安全检查,做好各类生产运营设备机具的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并做好设备的防冻、防滑、防风工作。
2、设备安全。检查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消防灭火设施,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防设施完好。检查应急照明设施使用情况,确保做到断电即亮。
3、行车安全。检查车辆安全,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带病作业;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野蛮车。注意电瓶车充电点的防水、防火、防电措施。
4、宿舍安全。组织安全员进行宿舍检查,重点查处使用大功率取暖器、液化气、私拉电线等严重违规行为。宿舍内消防器材设置到位,安全通道保持畅通,学会疏散逃生和灭火器使用等基本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5、户外设施安全。加强对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的安全检查。对严重破损、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要求业主及时修复或撤除。对瞒报漏报、拒不整改者,及时移交区城管执法局进行执法。
三、实施步骤
自查阶段:1月4日-1月9日,各单位根据安全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月12日之前上报自查整改报告。自查报告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签字。
抽查阶段:1月12日-1月16日,由局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对基层单位进行抽查,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及法人的主体责任,明确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具体责任。充分认识此次安全工作部署的重要性,组织实际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全面检查,突出重点。通过反复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各项隐患治理措施,特别是对作业安全、宿舍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巡查巡视,不留死角。
3、即知即改,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及时整改,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情况重复发生。对于一些安全隐患较大的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原因、找准关键、以标治本,谋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