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区旅游局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闸旅(2015)2号
闸北区旅游局关于做好
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闸北区各旅行社、宾旅馆、旅游景点:
为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市民游客欢度快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3号)精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5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春节、元宵节(以下简称“两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市民游客出游集中、形式多样,市、区都有节庆活动,群众聚集度高。为此,区内各旅行社、宾旅馆、旅游景点要在做好节日旅游产品的同时,深刻吸取“12·31”外滩踩踏事件的教训,常备不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针对旅游工作的行业特点,以极端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安排,落实安全责任机制,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把旅行社、宾旅馆、旅游景点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管理体系,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要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旅行社、宾旅馆、旅游景点和一线从业人员对市民游客安全引导,管理和提示的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好安全关。对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对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严格执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因措施不利,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查旅游安全责任。
三、制订规章制度,强化旅游安全监管措施。各旅行社、宾旅馆、旅游景点要严格执行对旅游大型集会的审批报备制度,对在旅游景区内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人员流量,并进行提前研判,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各单位要制定“两节”期间应急预案,做到有组织活动有预案,群众自发活动也有预案,对活动变更要做好风险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旅游景点、宾旅馆要有防踩踏、消防、应对特殊气候和大客流等专项预案。要根据应急预案,落实活动场所的供水、供电、临时厕所、移动通信等基本保障措施。要针对人群密集场所联合开展防踩踏、消防应对大客流等专项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密切关注并及时转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发布的重点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旅游安全提示,切实引导市民游客规避安全风险。
四、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旅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在“两节”期间,各旅游企业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切实保证整改到位。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继续强化消防安全排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落实责任。宾旅馆应加强对住宿消防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旅行社应加强对旅游包车的安全检查;旅游景点应加强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旅游安全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各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景点要针对安全隐患排查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发现及时、措施到位、责任明确、效果明显。
五、强化联动机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旅游局在“两节”期间,加强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每周三次分五组检查旅游企业,加强常态化监管。同时加强与文化执法、公安、工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监管机制,开展旅游市场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行业垄断、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查处非旅游企业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针对自主出游比例较高的特点,规范旅游景区点接待秩序,提升服务水平,整顿旅游景区点周边环境。为确保工作成效,联合对旅游企业采取普查抽查,实地查验形式,逐行业、逐企业、逐环节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突出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要对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强化督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六、营造节日氛围,做好旅游文明安全宣传。充分利用旅游局微信群、手机短信平台、qq网络和旅游咨询亭、区出入境管理处等多种渠道,加大旅游文明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旅游景点、旅游住宿、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等市民游客聚焦场所,营造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氛围,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及安全告知、急救演练和宣传教育,共同树立忧患意识,强化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重点做好对出境游客的文明宣传和安全宣传,高度重视行前说明会、导游业务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强化合同意识和保险意识,将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出境游客,共同创建文明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节日出游环境。
七、领导到岗带班,严格执行节假日旅游值守制度。“两节”期间,区旅游局和各旅游企业要认真执行节假日旅游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重要节假日及重大活动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要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报告,确保信息畅通,避免迟报、漏报,杜绝谎报、瞒报。要畅通游客投诉渠道,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处,坚守岗位,妥善处理节日期间旅游纠纷,有效化解矛盾。
附件:上海市旅游应急信息报送表(参考模板)
闸北区旅游局
2015年1月27日
上海市闸北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印 |
(共印152份)
附件:
上海市旅游应急信息报送表(参考模板)
主报单位 |
市旅游局 |
抄报(送)单位 |
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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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名游客在韩国釜山因**死亡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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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单位 |
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 |
报告时间 |
*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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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年*月*日,我社组织的歌诗达大西洋号韩国釜山、济州5晚6日游团队游客*(性别:男/女,出生年月:*年*月*日,证件号码:*,籍贯:*,单位:*)于*月*日凌晨在邮轮上突发心脏病,送釜山当地医院救治并进行了手术,但术后病情出现反复,经抢救无效在*月*日晚*:*(具体时间)死亡。 (详细情况请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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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情况:目前,我社正积极帮助同行的*名家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同团的其他游客已于*月*日按期返回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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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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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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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工作要求:
1、请按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报送信息。
2、报告内容的详细情况请另附页。
3、有关应急信息报送市旅游局的同时,抄送区县旅游局管理科室。
4、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应将收到的信息报送市旅游局。
5、市旅游局:(工作时间)23115545、23115546;63367121(传真)
(非工作时间)64391475;64391519(传真)
24小时应急电话:63367122
6、区旅游局:63533629、63179384(传真)
24小时应急电话:13611998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