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高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的通告
闸卫计医政〔2016〕9号
关于准予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高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的通告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卫计委受理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高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的申请,经书面审核合格后,于2016年3月22日准予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高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
医疗机构名称: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高社区卫
生服务站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12196231010811B2001
执业地点:上海市闸北区安庆路510弄50号
法定代表人:储珏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特此通告。
上海市闸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六 年 三 月 三十一 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准予 注销 通告
抄送:上海市闸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上海市闸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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